财政局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心得体会汇编
提升个人修养 规范个人行为
201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来辽宁视察,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言简意赅、平实质朴而又内涵丰富。它既是对全党党员修身立德、增强党性的基本要求,更是教育领导干部遵规守纪、保持本色的起码要求。讲诚信才能得民心,懂规矩才能知法度,守纪律才能固底线。通过学习要深入改进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发挥表率作用,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行为修养的底线要求,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心聚力,扎实工作。
要自觉遵守纪律,就是有利于保持党的自身纯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的纪律是每个党员必须自觉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就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强化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突出自觉地遵守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作为财政系统的一员工,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坚决抵制“四风、三症”,反对这七种恶劣作风,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握内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持严字当头,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从严要求自己,修身增强党性,慎行管好权力。自觉地把严守纪律和规矩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做到得。
习总书记鲜明地提出“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讲话精神,是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动指南。规矩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行为礼仪。它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们和谐共处的必然要求,是对党员约束,更是一种保障。自觉做到懂规矩、用规矩、守纪律,也是我们财政人必须做到的基本准则。但也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直至规矩丢失,有的不懂规矩,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全凭个人感情办事;规矩对人不对己,特权意识作怪,只想让别人遵守规矩,出现这些不良现象,是政治上不成熟、思想觉悟不高的表现,是纪律观念不强的表现,是一种自由主义、庸俗作风。要积极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诚信的拥护者和践行者,不论处在何种情况都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办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起党的光辉形象。
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就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三症”,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及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该沟通沟通,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能随心所欲,乱了章法。虽说财务工作繁琐而枯燥,需要以良好的心态来面对,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工作上的责任心,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各项工作更要分清轻重缓急,把事情想在前头,把工作做在前头,要增强宗旨服务意识,提升个人修养、规范个人行为,摆正自己的角色,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财政工作中。
财政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了严明纪律、遵守规矩的重要意义,对纪律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讲话中细致解释了“纪律”和“规矩”如何区分:“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作为财政部门党员干部,如何守纪律讲规矩:
一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党章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更加严格地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形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
二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方面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纪律,另一方面更要加强财经纪律的自我要求。
三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和政治习惯。
四要有严谨工作态度,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个人利益暂时性的得失,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一颗事业心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追求工作上的精益求精;从学习财政新政策、新制度等方面入手,在实践中把握财政改革的方向,指导我们的具体工作,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有权不“任性”,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唯有敬畏法纪,恪守“三严三实”,才能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做一名严格遵守纪律的财政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规矩,要加强纪律建设,提出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人任何事,一旦突破自己的极限,就将会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就如一个气球一样,虽然可以越吹越大,但也是有底线的,一旦突破了那个极限的底线,气球必破。实践表明,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是推动党的 事业前进的锐利武器,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队伍纯洁性的锐利武器,我们党员要努力成为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模范。
遵守政治纪律。作为党员,我们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牢记第一身份,坚定信念,明确责任。时刻注意维护党的利益和荣誉,在加强自我思想修养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思想信念。
遵守组织纪律。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保持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的言论行动。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遵守工作纪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拒腐防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至关重要。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持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坦。在工作中踏实肯干,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不敷衍塞责。
总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立足岗位,不断学习,不断进取,要做树立崇高理想信念的表率;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在求真务实中提高才干,业务上精益求精,力争成为一名合格的财政干部。
做合格财政人的操守底线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今社会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是不是没有纪律、缺少规矩呢?毋庸置疑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如何做一个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财政人呢?
我想首先要知道敬畏。老百姓常常用“神明、良心、前生后世”这样的话语告诫世人要心存敬畏,作为财政工作人员,我想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虽然我们不相信封建迷信,也知道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鬼怪神灵、因果报应,但我们必须心存敬畏,不是要去敬畏神明,而是要敬畏法律、敬畏财政规章制度,敬畏监督、敬畏人言,时刻注重修身养性、崇德向善、敬天畏法、谨言慎行,特别是做到慎独,就是在监督缺失的情况,严格要求自己,主动维护公平正义,自觉坚守道德底线,严格依法理财,按章办事,不要心存侥幸、但求问心无愧。
其次,要懂得感恩。所谓“老吾老及人之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道理,都是告诫我们要设身处地为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社会的个体,我想大家都求过人、办过事,应该都能体会办事的艰难,所以我们对前来办事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一定要学会感恩、懂得体恤,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事情及时办结,不能办理或需要时间办理的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争取理解,决不能忽悠、推诿和扯皮。
再次,要养成习惯。作为财政人,我们应该主动适应党中央提出的“把权力关进笼子”、权力清单制度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新常态,积极调整心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克服那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庸懒散慢拖瞒现象,敢做敢为敢担当,让接受监督、依法用权成为习惯,让干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成为一种追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当然,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应该是立即行动起来,自觉维护操守底线,做一个心中有纪律、言行讲规矩、真心诚意办实事、让别人看得起的财政人。
自觉做到“三个如一”,切实做好“三个模范”
2014年8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对全体党员干部来说,既是殷切的希望和嘱托,也是鞭策和激励。
诚信、规矩、纪律,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逐步形成的共同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讲诚信,就是要光明磊落,对党忠诚,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懂规矩,就是要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敏言慎行;守纪律,就是要遵守和维护党章,遵守和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三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承。讲诚信是道德修养,倡导我们“应该做什么”;懂规矩是政治原则,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守纪律是行为底线,告诫我们“什么不能做”,三者共同构成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干部的做人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作风建设的新标准,是党性修养的新内涵,是为民服务的新常态。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职工,我们能不能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既能体现自身的品德和修养,更能反映出政治上的清醒与智慧。为此,我们要——自觉做到言行一致、手口如一,做“讲诚信”的模范。要牢记习总书记“做人要实”的要求,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做诚实守信的模范。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党纪条规和经典文献,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筑牢对党和人民“讲诚信”的思想基础。二要强化以民为本的诚信观。要找准“讲诚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群众讲真话、为群众办实事,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在真抓实干中把“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的诺言付诸实践。三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在思想上理解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老师,从群众中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获得力量。要进一步改进行风,端正作风,密切财政部门和基层群众的联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自觉做到手握戒尺、表里如一,做“懂规矩”的模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不仅要学懂弄通法律“规矩”,更要带头遵守财政规矩,成为相关规矩的忠实维护者和积极实践者,做懂得规矩的模范。一要手握戒尺,掌握规矩。要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等规矩,弄清楚规矩的实质及适用范围,自觉地认同规矩,使之成为工作的方向盘和指南针。二要遵循规矩、依规办事。懂规矩的最终归宿是守规矩的实际行动。要认真对照党章等规矩“照镜子”、“正衣冠”,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加强自我约束,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规范和要求,从而自觉维护好、巩固好法规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要率先垂范、表里如一。古人说,“民以吏为师”,要牢牢把握“规矩”的界线和标准,带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落实《廉政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里如一,恪尽职守,始终保持自己的言行中规中矩,不出格、不逾矩。
自觉做到心存敬畏、始终如一,做“守纪律”的模范。财政部门是为政府管钱的部门,具有资金分配、经费追加和税费减免等建议权,很容易成为别人拉拢腐蚀的对象。因此,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告诫,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心存敬畏,修身防变,做严守纪律的模范。一要严于律己。要慎独慎微,修养人品政德,增强自身的免疫力。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群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舆论、敬畏历史,始终如一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敬畏之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固守底线。要把对党和群众的忠诚转化为坚定的党性原则,使敬畏之心沉淀到思想深处,牢牢把握党纪条规的要求,常思己过、三省吾身,言必信、行必果,扫除“四风”,坦荡做人。三要忠于职守。要做到严格自律,勤勉自警,祸民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违法之事不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始终取信于人民,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
办实事 求实效 惠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既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又要遵纪守法,尤其要扎实做好民生工程工作,让老百姓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福祉。
民生工程发放补助类项目要做到“零差错”。对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要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示“三个重点”环节,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核对受益群众信息,严格执行政策补贴标准。将受益群众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通过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严格发放时间和办理时限,做到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零差错”。
民生工程保险报销类项目要做到“零失误”。对保险报销类项目的原始数据,必须按程序进行采集、公示;要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简化操作办法,细化补偿流程,使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得到报销,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确保资料台账和报销过程“零失误”。
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要做到“零缺陷”。要加强工程类项目的目标管理,按照项目分工和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工程类项目详细的时间进度表和形象报送制度,严格实行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做到按标准施工,严质量要求,超序时竣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健全档案资料,信息要完整,努力做到建设质量、项目移交和资料管理工作“零缺陷”。
民生工程资金安全要做到“零容忍”。强化民生资金保障,始终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和查处民生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滞留限制、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违规提取等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
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做实民生工程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07年至2014年,xx市民生工程项目数量从12项逐步增加到33项(累计实施63项),资金投入达到110.93亿元,惠及全市24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4600多元。民生工程已成为政府保障改善民生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具特色的工作品牌。2015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树立纪律规矩意识,遵章守则,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一要按照实施办法按章推进。市直牵头部门年初要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民生工程各项实施办法,规范项目实施、简化操作办法,细化发放流程,指导全市民生工程有序实施。对发放、报销及补助到人项目,项目牵头部门要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示“三个重点”环节,接受群众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核对受益群众信息,严格执行政发放策补贴标准。县区政府要将受益群众的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张榜公示,通过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严格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和办理时限。工程类项目市直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加强目标管理,制定工程类项目详细的时间进度表和形象报送制度,严格实行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办法(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政府采购制或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县区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做到按标准施工,严质量要求,超序时竣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规划、建设、审计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安全。各级政府要强化民生资金保障,始终坚持民生财政导向,积极创新民生投入机制,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市民生办要制定市直牵头部门任务分解表和资金测算表,将33项民生工程任务逐一分解到市直牵头部门,测算全市2015年计划投入资金总量。各级财政部门制定完善2015年33项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足额拨付各项民生工程资金,拓宽民生资金公示的深度和广度,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向社会公开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让民生工程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xx市民生工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财政、审计和项目牵头部门要加强民生工程资金跟踪问效,围绕项目、资金、实施进行全程监督,瞄准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和查处民生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滞留限制、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违规提取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要按照项目管护办法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管护办法,制定后续管养实施细则,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具体落实每个工程类项目的管护原则、管护组织领导、管护主体、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资金来源、管护方式、管护宣传和管护检查监督。安排“责任心强、有工作热情、有能力”的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具体负责项目日常使用管护。县区政府要按照《xx市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42号)要求,落实责任,创新机制,解决好管养不到位的问题,大胆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补助、服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等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多元投入机制,采取县乡为主、一事一议、单位自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管养经费,确保每一项工程类项目都能持续发挥效益。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民生工程的实施要按照习总书记的总体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意义,不断制定完善系列民生工程实施的办法和制度,做到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责任到位、目标实现,逐步打造成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民生工程工作模式,真正实现构建和谐幸福xx的远大目标,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
遵纪守规办实事,为民理财为民生
把人比作风筝的话,纪律和规矩,就是拴住风筝的那一根细细的长线。你可以掠过树的植梢,你可以追逐风的脚步,你可以触摸云的翅膀,你可以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但你绝对不要试图挣脱那根纤细的绳,一旦你执意去追寻绝对的自由,挣脱绳子,是飞不远的。到时候你不是落在旷野成为鸟儿的玩物,就是掉到水里变成鱼食,或是挂在树枝上遭受风吹雨打,最后都是腐烂成泥。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无论是人是物,都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必须遵循或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小如原子的旋转,大如宇宙的运行,短如四季的兴替,长如历史的发展,细如生活中的点滴,无不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逆道而行,必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人是万物之灵长,更要遵从纪律,遵守规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财政人员,要始终坚持为民理财的信念,要谋财有道,理财有规,用财有度。不能看到红灿灿的钞票在自己眼前流动就犯了红眼病,伸出不该伸的瘦,做了不该做的事。须知伸出必被捉,存不得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血的教训需要我们警醒,纪检部门公布的案例也在鞭策着我们。不在纪律和规矩内办事,违纪违法,监察部门不会放过你,老百姓更不会放过你。管钱的人要管住自己的心,更要管住自己的手,在制度的笼子内用权办事,莫把手伸到笼子外面。该我们取的可以取,不该我们拿的,就是别人送到眼前,也要骂一句“阿堵物”,视而不见,推拒不收。
我们要遵纪律守规矩,更要办实事。不能怕困难怕犯错就什么都不干,抱着不干工作就不会犯错的心理。要在其位谋其事,在其位履其职,要积极工作,认真办事。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财政数据的真实直接影响本地经济发展方向,因此,我们必须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来做好一切财政工作。首先,要切实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谋事情抓工作的出发点,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也直接影响财政改革和发展大局。因此,我们应自觉站在党的事业、财政发展的大局上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当前需要与长远建设、重点工作与经常性工作统一起来。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有利于促进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事情,都要竭力去做。其次,要下功夫掌握真情实况。“求真”与“务实”紧密相联。只有求得“真”,才能务得“实”。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一定要深入一线,掌握真实可行的第一手材料。看一看上级财政政策与基层实际是否相符,落实得怎么样。同时,作为基层财政部门的一名干部,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通过贯彻落实好上级财政政策,合理分配运用财政资金来发展经济,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我们办实事,要以遵纪守规为前提。不能为了办事,为了追求成绩,罔顾了纪律规矩。有关心群众疾苦,为民谋福利的心态是很好的,但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五个必须”要求,积极运用我们手中的权和钱。为了提高群众生活福祉,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围绕“五有”、“三农”及其他等目标,连续八年在全省实施民生工程。民生工程作为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7年至2015年,项目数量从12项逐步增加到33项,资金投入达到3900亿元,惠及全省6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6000多元。民生工程实施的成效,是我们财政部门全体人员积极努力的结果,是我们遵纪守规办实事的典型。民生工程的制度健全,监管到位,考核严谨,约束力强,有效地遏制了一些工程建设中常见的问题,民生工程成为出问题最少的工程,是遵纪律守规矩办实事的集中体现。
当然,遵纪律守规矩办实事不能光是理论,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工作、生活中去。作为一名财政干部,一名民生办工作人员,我必将以身作则,遵纪守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增强五种意识,遵规守纪办实事
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为民理财、为政府分忧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因此,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一系列论述精神,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增强大局意识。财政部门承担着助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守纪律讲规矩是对财政干部的首要要求。要胸怀全局、着眼长远,以财政事业发展大局为重,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工作,摒弃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增强执行意识,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以推进财政发展为己任,高效率、快节奏地抓好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要闻风而动,抓紧快干,令行禁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善谋全局,知关节,懂要领,又要因地制宜,抓大事,抓要事,特别是对财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深入下去,大兴调研之风,掌握关键要领,采取有效对策,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牢记“两个务必”,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增强进取意识。牢固树立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门心思干事业、聚精会神谋发展,时刻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增强效能意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支持重点项目,财政政策措施制定,预算编制执行,保障改善民生,绩效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等事项全面进行会商,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切实改进财政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有效进行重点工作资金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有效性,为推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干事业的财政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工作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这九字箴言言简意赅的指出了新时期新阶段下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的方向与目标,是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守纪律讲规矩是前提,是根本,是保证。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听不信不传各种消极言论,更不乱猜测、乱打听、乱议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财政工作相关规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思想,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有效执行财税政策,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二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以权谋私,要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和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有效审核和预算执行的有效控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是严守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令必从,令行禁止,决不踩线越轨,随意变通。做到勤学习、深思考、守信仰,谨记“权为民赋,责重山岳”的道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把权力用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用在谋发展、惠民生的各项工作中,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是严明政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支队伍没有了规矩,就会步调不一,形如散沙;一项工作没有了规矩,就无法开展,不能成功;一个社会没有了规矩,就会失去秩序,陷入混乱。做为一名财政干部,就是要守住做人做事、用权谋事的底线,自觉置身于规矩之内,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严格按规章程序办事,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不踩法律红线,不碰“通电”的高压线。
五是要在干事业中强化规矩意识;守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一种品德和修养,更是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做为一名财政干部,要干好事业就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的规矩,懂党纪国法,规章制度道德规范,标准礼仪等规矩。要清楚的知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样做,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当然,懂规矩,不意味着要墨守成规,不意味着要束手束脚,规矩与创新不是一对矛盾概念。懂规矩是要求我们在遵守党的基本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自主创新,坚持联系实际、贴近民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问题,采用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开展工作,创新工作形式,改进工作方法,真真切切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不是搞形象工程,搞面子工程。
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应是行为准则
最近,“讲规矩”成为政治生活中的高频词。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说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第一次对什么是党的规矩作了深刻阐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翻阅党的历史,可以发现,党正是靠着纪律和规矩一路走来。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自成立以来,我们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都对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党在90多年的艰难求索中,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矩,无不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通过探索、试错和创新的结晶,无不是奋斗智慧、经验得失的积淀,有些规矩,还是付出惨重代价后痛定思痛总结形成的。无论是血雨腥风的革命战争岁月,还是激情澎湃的改革发展年代,党员是否讲纪律守规矩,直接关乎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这是立规矩的地方。”2013年7月,习主席在西柏坡面对当年毛主席提议的“六条规矩”时发出感叹。“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和规矩都是规范社会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准则。在今天,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面对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的执政大党,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主席如此强调纪律和规矩,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实事求是地讲,当前党风、政风方面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甚至为了追求“政绩”,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有的自以为是,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虑事简单,言行莽撞,随心所欲,我行我素,把规矩当摆设;有的律己不严,视党的纪律而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甚至发展到违法违纪。特别是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出台后,还有个别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想方设法“搞变通”、“打折扣”,存在逃避追责的侥幸心理,等等。这些问题不仅贻误了发展,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领导干部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造成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是一个持续过程,必须在常抓和抓长上下功夫,标本兼治,久久为功。要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讲诚信、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精神境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唯有敬畏法纪,恪守“三严三实”,才能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把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作为行为准则,方能赢得民心!
选派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为一名选派干部,从机关走进农村,如何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我认为就是要: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
守纪律。习近平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选派干部在村里工作是代表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关心和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选派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纪律,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带头学纪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带头学习纪律,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守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选派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自觉服从乡镇等上级领导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严要求。加强学习。选派干部要做好农村工作,只有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向基层的领导、老同志学习,向农民群众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基层选派帮扶工作,才能增强适应基层、服务选派工作的本领。
讲规矩。习近平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而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作为一名选派干部,如果没有规矩意识,势必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与发展环境不适应。完善制度。要根据农村实际工作环境,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和部署,加强对三农形势的研究和把握,根据村情脚踏实地做好发展规划,制定或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做为选派干部,对待自己的“第一书记”工作,要不断丰富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素养,要加强作风锤炼,严格要求自己,沉下身去掌握实情,克服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真正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作好表率。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围绕大局,演好角色,要谦虚谨慎,坚持以身作则,按政策法律办事,特别要按制度程序办事,全身心投入到村里工作,做敢于争先的表率,做甘于奉献的表率,做为民服务的表率。
办实事。做为从机关走进农村的选派干部,要变过去坐办公室对着电脑、文件办公的旧模式,转变为走村入户干实职为民谋福利的新方式。做好基层党建,经常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主动争取党委对帮扶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乡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或阶段性工作,以建立“五好”党支部为抓手,带好“两委”一班人,将全年工作阶段化、阶段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目标化,认认真真抓实抓好。做好发展工作。要珍惜农村三年这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做好村里发展规划,每年干成几件实事,要与两委班子一起,勇于面对困难,共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力实行扶贫项目开发,要让村民感到有到实实在在效果。解决民生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扎扎实实推进民生工程实施,保障和改善群众生活。强化公仆意识。要自觉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切实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为党留什么等根本性、方向性问题,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指导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关心群众作为自己的第一职责,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党的温暖。
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
俗话说,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足见规矩的重要性。其实,一个人从小到大,无论是什么身份,身处哪个集体,都需要守很多纪律、讲很多规矩。也就是说,守纪律讲规矩本来就应该是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开国领袖毛主席就是守纪律讲规矩的典范。
去年12月初,局里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播放了《毛主席遗物的故事之家庭开支账本》,看后很是震撼。一本本从50年代记录到1977年曾经共和国第一家庭开支的账本,将开国领袖毛主席还原成了普普通通一家之主的身份,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量入为出、崇尚节俭地计算着自己的生活。账本中最具有教育意义的是毛主席公私分明、严守规矩的行事作风,租住的房屋自己要交租金、在外出差自己要交粮票,甚至在公务活动中喝一杯茶自己都要结清茶水钱……账本中记录的不光是毛泽东个人的收支状况,还记录着一位中国共产党人的本色。毛主席讲:“如果我要随便吃了、花了、用了、拿了,部长也可以,省长也可以,县长村长都可以,这个国家就没法治理了。”上有所行,下比效之。作为党的主席,毛主席严守各项纪律和规矩,为全党的廉政建设,他做到了以身作则。
但是,当今社会恰恰因为有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却无视纪律和规矩,结果渐行渐远,直至走向不归路,才悔已晚矣。所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才能有力地促进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们要加强学习,提升个人修养,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
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学习好党章是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努力增强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二是要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我们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从小事做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高尚的人生追求和思想境界。要强化忧患意识,养成勤勉敬业的作风;要强化实干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作风;要强化自律意识,养成廉洁奉献的作风。要常怀律己之心,从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公正廉洁,乐于奉献。
三是严格遵守本地本部门规章制度。从严格遵守“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上班期间不空岗、串岗、离岗”等机关工作纪律开始,严格遵守本单位、本部门既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优质的工作质量投身到工作中,努力提升财政形象。
做一名遵纪守法诚信的财政人
小学课本里曾经学过《列宁和卫兵》,课文中讲述列宁到会场开会,在门口被卫兵挡住了,要检查他的证件。后边走来一个留小胡子的人向卫兵说:“这是列宁同志,快放他进去!”卫兵回答说:“我没见过列宁同志。再说,不管是谁,都要检查的,这是纪律。”列宁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卫兵一看果然是列宁,马上敬礼说:“对不起,列宁同志,请您进会场吧!”列宁握着卫兵的手说:“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的法规,卫兵同志,你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得很对。”列宁自觉遵守纪律的行为和卫兵一丝不苟的精神,充分体现了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自觉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如实要求。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建设认识的深化。习近平强调,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何为纪律?字典上解释就是规则,是指要求人们遵守已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具有历史性的特点。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所以,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都应遵守的总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普通的党员,我认为都要遵守和执行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不愧对当初入党时面对党旗宣誓的诺言。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按规矩办事,讲诚信,办实事,特别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然而,不守规矩的往往是那些手中实权的各级官员,他们因为有特殊能力,能把方的变的圆的,把错的变成对的,把黑的变成白的,颠倒是非曲直,这其中肯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形成了一张无形的、巨大的关系网,所谓的“社会潜规则”,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当的大,如一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隐瞒重大情况,直到腐败案发,才发现家有巨资、自己是“裸官”、私人护照好几本、子女经商办企业搞违法行为等等,近日,人民网站上发布的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追溯这些问题的源头,还是这些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没有做到讲规矩,正所谓无组织无纪律,而跑路美女陈怡的落网十足证明其违背了做人的诚信。
作为党员,我认为首先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的“九字箴言”,严格按照“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心存敬畏、珍惜名节、注意言行、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诚信待人,争做“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财政人。
时刻心存纪律和规矩
纪律和规矩无处不在。纪律和规矩,就是对人的行为约束。
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尤其是财政部门的党员干部,在责任上讲,担当了党和人民交付的理财重任。某些财政人员,每年办理经手拨付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多达上数亿元;而在分管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者企业,一般就是小的单位资金使用也在几十万元以上。作为财政工作人员,由于管理着大量的财政资金,必须要做到谨小慎微,时刻守纪律、讲规矩,确保在政治和工作上因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造成资金损失、个人被法纪处理不说,还会对财政形象、甚至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损害。
财政,直观上看,是业务,好像就是记账、拨款、做报表、形成预算决算等等,但是本质上看,是政治。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了最广大的群众利益的,是执政党,党在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的财经政策涵盖了财政,党的财经纪律同样涵盖了财政,财政工作当然也是代表了最广大的群众利益的,财政工作要遵守党的财经纪律,所以财政人员、财政工作理当守纪律、讲规矩。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中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指出,定规矩,就要落实一些已经有明确规范的事情,就要约束一些不合规范的事情,就要规范一些没有规范的事情。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二年多来,习近平同志在众多场合强调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改进作风提出了大量具体的要求。这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种恶劣作风,“七个有之” :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者有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者有之;收买人心,拉动选票者有之;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者有之;泯灭诬告,制造谣言者有之;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者有之;尾大不掉,妄议中央者有之。以上种种,就是典型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表现。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作为财政系统的党员干部,应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我们要坚决抵制、反对这七种恶劣作风; 必须做到认真学习、深化认识、把握内涵,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坚持严字当头,时刻从严要求自己,修身增强党性,慎行管好权力。深刻认识到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查找自身不符合纪律规矩的表现,切实解决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等问题,以守纪保持形象;我们要自觉地把严守纪律和规矩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本分。要坚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实干上下功夫,做到始终以问题导向,敢于担当,直面问题,严格财政监管,全心全意办好民生实事。
作为财政部门和财政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所管理的资金是国家的是全体百姓的,绝不能在公权公钱上存在任何私心杂念。要下力气继续抓好财政内控监督管理,健全各项廉政防控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分配使用监管好公共资金,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腐败的“红线”。
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须抓好三个环节
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习近平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抓常。俗语道:滴水穿石。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和工作作风也是如此,必须经常抓、见常态,在平常的工作中、开会中、学习中、讲话中、写作中、研讨中、检查中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通过专题讲座、学习交流、集中研讨、座谈讨论、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宣传纪律、规矩和作风,营造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良好氛围,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以正气影响干部,以制度约束行为,以舆论评价标准,不断将纪律规矩渗透入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财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行为当中。
抓细。“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与否,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执政水平和兴党兴国的大事,必须要深入抓、见实招。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时,还应关注办公用房、公车配备、出差餐饮、送节礼、送贺年卡等细节和“小事”,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严肃财经纪律,从严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养成习惯,自觉遵守。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空喊口号、掩盖问题等粗枝大叶的现象,从具体细节入手,解决问题,找出差距,一步一步提高。
抓长。做事贵在坚持,工作也是如此。历史告诉我们,抓好作风建设非一日这功,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也不可一时就形成良好习惯,必须持久抓、见长效。要抓长,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指标,开展专题教育和监督检查,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要始终突出为人民服务、为群众着想的理念,多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多收集吸收群众意见,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新的作风、新的面貌,做好新常态下的各项财政工作。
自觉遵纪守法 按照规矩办事
财政事业发展,既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又要建设好财政队伍、遵纪守法,更重要的是办好事情,让群众满意,忠诚于党的事业,才能体现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才能体现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促进财政工作、管理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依法行政、按规矩理财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
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过不断修订和拓展,现在日臻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立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特别是堪称新中国财政管理史上最严密的“制度笼子”—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规章的出台,使得财政法制建设跃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政方向、职能定位、管理重点和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增强了财政部门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树立法治财政理念。财政部门和财政人员要用党的十八大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严格遵守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开门预算,加强会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财政政策、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让公众看的见、看得懂、看的明白,引导公众“盯得紧”,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预算的参与度,以此增强政府理财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强化人大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减少财政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正确行使理财行为。理财行为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财政工作开展的好坏,并将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形象。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健全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篱笆。要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强化资金审批程序,完善审批制度设计,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预决算编报都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同时,要把“绩效理念”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方方面面,杜绝项目编报不科学、“帽大一尺”等现象发生,从根本上引导预算单位建立用钱自我约束机制,以“绩效观念”取代“要钱观念”。
自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能力,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每年都要对预算单位、县区和园区财政局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小金库”、房租收入和罚没收入等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要按照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购置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以及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遵纪守法是财政工作的底线,也是对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最经常、最直接、最现实的考验。从机关内部做起是最好检验手段。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审批、公务接待、项目审批、政策告知、县区财政监管、机关效能、政务公开、经费支出、小汽车使用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实行闭环管理。重大事项实行向职工报告制度,完善内部应急管理。推进局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公开,按月公开小汽车用油、费用支出、设备采购等事项,让干部职工清楚,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回头看”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之中,常抓常学,看警示教育片,发节假日警示短信,起到警示、预防作用。认真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优化政治生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局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心得体会汇编
本文2015-03-30 06:31:14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77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