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系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专项应急预案
市地税系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
纳税服务规范》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条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全省地税系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纳税服务规范》推广落实过程中突然发生,影响地税机关正常办税秩序,造成征纳双方无法正常办理涉税业务或产生负面舆情,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的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办税秩序类。由于政策衔接、业务流转或征管业务系统调整、表证单书填报等造成的办税服务厅滞留人员剧增并影响正常办税秩序的事件。
(二)系统故障类。由于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等升级或其他突发故障,不能工作或正常运行的事件。
(三)舆情类。由于征纳双方理解不同或沟通不畅,不能及时规范处理涉税业务或不能满足纳税人涉税需求,导致纳税人在办税场所、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刊登或发布有关地税部门负面形象的报道或评论的事件。
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办税的基础上因情施策,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预防为主。对《纳税服务规范》推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
(三)果断处置。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采取有效措施,综合运用调解、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消除或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和损失。
第五条 各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春风行动”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要求,分别负责本级及以下突发事件的指挥、控制、协调和处置。
第六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分析预警,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的推进落实步骤,分类别、分项目强化对突发事件风险的预判和排查,实现动态监控。
强化对舆情监控部门、征管部门、税政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和各级办税服务厅的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有效提升应对能力。
第七条&
市地税系统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专项应急预案
本文2015-03-13 17:00:4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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