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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活动实施意见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5-01-09浏览:2084下载188次收藏

   

根据中共xxx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干部走进基层、服务基层,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每年4月份为集中报到月,在职党员务必在此时段内报到。居住地没有设立社区的党员可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到。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发动在职党员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认领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形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强大合力。  

(二)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前,各单位党组织要为党员开出《“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报到联系卡》(见附件2),在职党员要在《联系卡》(基本信息处)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认领岗位,持《联系卡》到所居住社区报到。  

(三)社区党组织做好接收安排工作。各社区党组织要确定本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各个小区张贴公开。在职党员持《联系卡》到社区时,联络员在做好在职党员登记时,留存《联系卡》上半部分,并在《联系卡》下半部分回执处盖章确认,由在职党员将《联系卡》下半部分回执交回单位党组织留存。  

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开展“在职党员为群众服务”活动,要根据社区建设的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以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为载体,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思想上的导向作用、政治上的示范作用、服务上的带头作用,形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强大动力。在职党员认领岗位时具体可选择以下几大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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