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泽州县****系统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有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业形象;促进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有效促进 “三制度一考核”和基层站“182”管理机制贯彻落实,规范全县*****系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系统所有工作人员。
二、成立工作效能督查组
(一)成员
组 长:***
成 员:***
(二)职责
1、监督全县****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查处违规行为。
2、对局机关“三制度一考核”和乡镇站“ 182” 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落实不力的人员。
3、协助党支部和纪检组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
4、受理反映全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的投诉。
三、处罚依据
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中央及各级纪检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局机关13项管理制度、行风效能制度、包乡镇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乡镇****站逐月重点工作安排、8项管理制度和基层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四、责任追究形式
1、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
3、绩效处罚:包括绩效扣分,绩效评定不称职
4、纪律处分
五、责任追究
(一) 违反作风规定的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两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1分;三次以上,给予绩效评定不称职处罚。
①违反局行政效能制度;
②言行举止不文明,在办公区大声喧哗;
③接待群众敷衍了事,服务态度冷漠生硬;
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按规定给予答复或处理的;
⑤其他违反作风规定,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如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给予绩效评定不称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六)项给予纪律处分。
(2)对传播散布不符合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议论行为,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分;两次的给予绩效评定不称职处罚,三次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
某系统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办法
本文2014-11-05 10:23: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3463.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