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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策划方案发布:2014-10-26浏览:2176下载152次收藏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桐梓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桐群组发〔2014〕14号)精神,为认真扎实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深化医改中心任务和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查严惩,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着力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深化医改,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进一步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医疗机构内部功能布局,简化就诊流程,努力实现医疗服务供给的省时、便捷、高效;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净化环境卫生,美化院容院貌,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完善各项便民措施,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大力整治大处方、乱检查等行为,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认真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落实医疗质量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严格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院感染与医疗废物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领导:袁惠  

责任科室:医政股  

(二)围绕巩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督导检查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充分运用法律和政策,依法、及时查办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和谐、安全的就医秩序和环境。充分履行卫生行政部门法定监管职责,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领导:袁惠  

责任单位:县卫生监督所  

(三)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严禁未经允许擅自超范围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严禁购置非基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知晓率。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和和大型设备采购必须经过院班子或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实行招投标购置。  

责任领导:王铁弹  

责任科室:药械股  

(四)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  

从严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坚决查处暗示或索要“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领导:邓怀翌  

责任科室:人教股、医政股、药械股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下旬)  

县卫生局制定《开展医疗卫生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上旬)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及时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4年12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卫生部门将自下而上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督促“补课”、“返工”,并列为后续“回头看”重点单位。  

(四)评价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下旬)  

由市卫生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注重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并纳入经常性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卫生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推进专项工作,坚决纠正本行业出现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向群众公布,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及时报道工作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桐梓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3日  

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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