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xx同志通报了5月28日xx现场会、6月24日xx现场会精神。xx同志宣读了我市《实施意见》。听了通报和宣读,大家了解先进地区的特色是什么,反思我们的差距有那些,明确中省各级提出的下一步工作方向在那里。下面,我就贯彻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并以此为指导抓好我市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抓安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力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道路安全设施建设,下大力气整改隐患,确保了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这些都凝聚着道路交通一线干警、干部和在座各位的心血和汗水。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各级惠农、安全、交通政策的出台,又给我们继续抓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我们看成绩、看优势,但更看问题、看隐患。我认为,可以从“三个不匹配”认识当前形势:
第一,车辆的快速增加,与群众安全意识的培育不匹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进入了更多家庭。在基层调研时,这种感觉很明显。据掌握的资料,2012年,全市农村机动车3.3万多辆,去年3.6万多辆,增长近8.3%。今年上半年增长9.2%。未来一个时期,不论从经济发展、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来看,还是从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律来看,机动车都会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增长区间。机动车进入寻常百姓家的同时,酒驾、无证驾驶、货车载人、随意变道等陋习,也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
第二,路网和通行条件改善,与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不匹配。我市农村道路交通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现在各乡镇、行政村都通了公路,100%的乡镇、97.5%的行政村客运通达。路网的完善和出行的便利,使“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的情况基本成为历史。农村地区公路虽有了,但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这种指引、警示设施的缺失,加上我市道路点多、线长,以及沟壑梁塬纵横的特殊地貌,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道路交通的随意性、风险性。
第三,交通管理领域扩大,与管理力量的跟进不匹配。道路资源、机动车、驾驶人快速增加,群众出行的刚性需求也在快速增长,但管理力量特别是警力配备一直滞后。我了解到,全市仅18个乡镇设置了交警中队,有的中队只有1名民警,大部分乡镇、村处于断层、脱管状态,这也是农村交通事故常发的原因之一。去年,全市交通事故死亡124人,其中发生在农村道路的49人,占40%。今年上半年,全市死亡37人,其中发生在农村道路的19人,占51%。农村群众是摩托车的主要使用群体,但管理的落后,使“上牌率低、持证率低、检验率低,违章率高、事故发生率高”的“三低两高”状况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7月份交通事故死亡的7人中,5个是骑乘摩托车的。
严峻的形势,增加了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第一,这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20万,相当于每天从天上掉下来一架波音飞机。一人出事,一家受灾,从管理上讲,政府难辞其咎。第二,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举。有的交通事故引发上访甚至群访,个别还通过媒体炒作,引发负面影响。第三,这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城乡一体化是全方位的一体化。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安全,该抓的继续抓,现们要把精力转一转,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实施意见》,包括传达的会议精神,对各区县及部门的职责,以及下一步工作提了要求。大家还可以探索更多中看中用、好看管用的办法,专群结合,土洋结合,抓好这项工作。我重点强调四个方面:
第一,围绕群众安全意识提升,抓宣传教育。公安部研究的数据表明,8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导致的,所以抓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有两方面可以把握:一方面,在面上广为覆盖。中央电视台经常滚动播出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就是从面上覆盖。我们也可以在群众赶集、参加庙会、婚丧嫁娶和其他重大活动时间节点,见缝插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咸阳市推出的农村司仪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就非常好。各级交警、交通、安监、教育、宣传等部门要相互配合,新闻媒体要落实好无偿公益宣传的政策。另一方面,点对点服务到家、到人。比如通过“五进”活动,把工作做到具体家庭去;通过短信,把提示发给每个人。面上覆盖,加上点对点提示,虽然是个慢功夫,但可以解决大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农民的宣传一定不能是长篇大论、说教式的。这使我想起《老百姓怎么看政治》这篇文章,作者是著名新闻理论家梁衡。他在文中说:有一次到甘肃采访,车在田野上行驶,路边埋着光缆。一条红色立地标语映入眼帘:“光缆无铜,偷盗判刑。”它讲得再明白不过,光缆里面没有铜,你偷了也无处可卖,还要判刑。这虽是一条标语,比站一个警察还有效果。这就启示我们,宣传必须有针对性,能够把最要害的利益说清楚。当然,我们在交通方面也有,比如“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一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这些标语可操作,又能牵动人心。我们还可以通过快板书、顺口溜、戏曲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第二,围绕道路安全系数提升,抓隐患治理。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出台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重点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近期,由各区县及市级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底数,逐一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有的治理要靠工程技术,比如设置物理隔离、减速带,在临崖、临河、急弯、陡坡路段建防撞墙、防护墩,等等。有的则不需要花很多钱,比如把出村路口的标志标线画一画,把路边遮挡视线的树枝剪一剪,都能解决很多问题。关键在用情、用心、用智。
第三,围绕路面管控水平提升,抓执法检查。按照全国、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场会要求,要在农村道路开展“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要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无头盔“三无”、客运货运车辆超员、超载、无资质非法营运、农用车辆非法载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营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已将酒驾、无牌无证车辆驾驶、不佩戴安全帽、非法载客等交通陋习上升为违法行为。一定要加大路面秩序巡查力度,严字当头、执行到位,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在人们心中筑起法律红线不能触碰的屏障。以酒驾为例,城里人拒酒的流行语是“不敢不敢,查得严”,农村人劝酒的流行语是“不怕不怕,没人查”。这种执法和监管的空白,往往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做好执法检查,有一项重要辅助工作,就是参照咸阳“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做法,建立基础台帐。各区县、乡镇、街道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涵盖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安全责任人、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基础台账,进一步对人、对车实行“户籍化”、精细化管理。
第四,围绕基层工作能力提升,抓队伍建设。解决问题,人始终是最关键的因素。就这项工作来说,就是要抓好五支队伍,即县乡道路管理中队、乡镇交通安全专干、农村交通协管员、村口交通劝导员、农村派出所。各区县要针对五支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资金保障、办公场所设置上予以倾斜。现在交警队伍中有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有苦乐不均的问题。我提出,要通过制度、通过综合措施,引导警力往下沉,改革基层的警务模式。这需要市、区县层面共同想办法。要在重要路段、村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落实专兼职人员,严把“出村关”、“出镇关”。市交警支队要制定好五支队伍的人员选拔、技能培训、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规范运行。
三、明确责任抓落实
实是一种能力,也是领导干部为政之德。为了保证责任落得实、工作开展实,提三条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党政同责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导体制的一项重要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党委书记工程,是区县长、乡镇长工程。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要跟踪推进。安全工作不能等、不能拖。今天会后,大家要紧盯目标,真抓实干,快见成效。各区县政府、市交警支队要勤督细查。今年12月2日,是第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要在这个节点前后,对这次会议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现场观摩或实地督查。要分区县、分乡镇、分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对比排名,一切拿结果说话。
三要严格追责。讲责任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到了实实在在的个人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上。以今年晋济高速“3·1”特别重大事故为例,共66人被追究责任,其中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33人。一名交警大队长因发生事故时不在岗,又没有请假,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名中队长被检察机关约谈后,思想压力太大,跳桥自杀。前天(8月9日)下午,西藏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旅游大巴、越野车、皮卡货车三车连环相撞,事故造成至少44人遇难、11人受伤,出事旅游车所属的旅行社负责人、旅游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控制。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出了问题就追责,这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
同志们,安全工作没有缓冲期,时刻都是关键期,都要绷紧神经。希望大家按照职责分工,每个人都盯一个岗位,每个人都尽一份本职,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农村道路环境,为全市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作出我们每一个人新的贡献。
常务副市长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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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9-05 06:49:34发表“指导讲话”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1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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