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与村(社区)支部和镇乡党委、政府唱反调、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参加“法轮功”、“门徒会”等非法组织,为首组织修建寺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支部生活,不与支部保持联系,不向村(社区)支部汇报思想,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不服从支部的决定;
4.利用宗族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影响支部工作开展的;
5.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权利,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个人利益至上,不参与、不支持村(社区)支部决定的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或在支部和集体面前斤斤计较,向支部提不合理要求,损害群众正当权
不合格党员评定标准
点击下载
本文2014-09-03 17:03:01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71213.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