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联(商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xx县工商联(商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工商联联合会章程》,结合本县工商联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一、常务委员会审议工作、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执委会闭会期间赋予的职权。
二、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三、常委会主要职责:
1、行使执委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2、讨论并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负责向执委会报告工作。
3、审议并决定本会的
县工商联(商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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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6-25 11:28:3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7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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