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构想
由于我国现阶段民主政治的发展存在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现实的发展途径,即国家层面自上到下的民主化建设及由社会层面从农村开始自下而上的民主化推进,因而,有人对能否在全社会民主政治发育不足的背景下率先发展乡村社会的民主政治提出了质疑,并认为乡村很难产生推动全社会政治变革的力量。的确,在目前中国农村有限的民主知识水平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容乐观。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同时,如果民主不足,腐败行为也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这就要求,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既不能“缓行”,国家的民主化也不能采取“激行”的步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走循序渐进之路。邓小平说过,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为构筑和谐社会,我们不妨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未来发展作以下预设。 “小政府,大社会”
所谓“小政府”,是指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据,在农村各种组织和个人的自我管理能力大大增强以后,收缩乡镇政府的职能,在对政府原有职能进行分解的基础上,把原属政府的大量的微观职能还给社会,乡镇政府集中精力对社会实行宏观的规划和调控,办理那些对社会来说非常重要,而一般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没有能力办的事情,使乡镇政府成为引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正常运行的中枢。
所谓“大社会”,就是在收缩乡镇政府职能的同时,相应扩大和强化社会管理的功能,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任务,依次分流,共同承担社会义务,自主有效地发挥各自的社会功能,实行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民主化、专业化,实现在“小政府”宏观引导、协调和监督下的社会自我管理。
1、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随着社会组织和个人管理能力的提高,就应以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为依托,转变政府的职能,使乡镇政府相对地超脱于一般的经济与社会事务。要逐渐地使乡镇政府从无所不揽,转向少管精管,由原来对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全面直接管理转向间接宏观调控和监督。
2、发挥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功能。乡镇各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能力的大大增强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大社会”的基础。“大社会”的中心内容就是管理的社会化。一是乡镇的各经济(实体)组织;二是群众性团体组织;三是村(居)民委员会。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化程度的越来越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农村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的经济体系已难以适应加入wto之后的新形势。因此,农村以不同形式走向联合这是必然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作用将越来越大,从而使
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构想
本文2005-08-28 09:46: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730.html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 乡2024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