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报告
按照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市委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水利灾后重建工作,现将本人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推动水利系统“廉洁重建、阳光重建”的重要保障和关键所在,必须抓紧抓实。
一是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责任。
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业务工作不能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个人必须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敢抓敢管。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党委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四是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一是机构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我任组长,负总责、负全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的岗位职责之一,进行考核、测评。
二是责任明确,分解到位。下发《中共xx市水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灾后重建有力推进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指导。
1、科学选择设计单位。为加快重建工作进度,提高项目设计水平,我局根据目前水利工程设计市场状况,建立设计单位库,选择了18家设计力量较强、信誉较好的设计单位,推荐给各县区水务局从事堤防、水库类和供水类等项目设计。
2、规范提升工程设计。研究印发了堤防、水库、灌区、微型水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资源监测及山洪沟治理等重建工程设计指导意见,规范指导各县区重建项目设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重建要求。
3、积极构建人才通道。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水务局长会等对重建管理人员进行供水、堤防、招标投标和统计信息等工作的专题培训。组织各县区供水和堤防建设管理人员,赴广元、眉山等先进市(州)参观典型工程,学习先进经验,更新思想观念。积极协调对口援建工作,目前共有20余名专业人员在我市开展援建。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重点。
1、简化审查审批。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xx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技术审查事项进行了细化,目前明确省水
水务局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报告
本文2014-06-16 14:18:42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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