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报告
按照要求,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就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述责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讲政治、顾大局,在加强领导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局党组始终把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加强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并在工作中一以贯之地执行好、落实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先后16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灾后重建资金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二是加强目标考核。将廉洁重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人。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邀请市检察院领导为全市财政系统200余名干部职工做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典型案件通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在局机关开展廉政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秉公用权,自省自律。四是加强廉政谈话。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对重建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二、抓管理、重检查,在灾后重建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xx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等10个制度文件,对重建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捐赠资金管理,除定向资金外,原则上全部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安排。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共排查潜在风险点85条,健全风险防控措施3类102条。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对所有估算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财政财务委托监管。建立灾后重建财政资金支出周报制度,指导项目单位完善资金拨付手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等管理规定,严禁项目超规模、超范围、超标准建设。今年1-4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灾后重建评审项目79个,审减不合理资金5,520万元。一季度,全市政府采购计划9,568 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1
财政局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报告
本文2014-06-16 14:15:30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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