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13〕56号)和《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通知》(阜安委明电〔2013〕1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地方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明确重点、依法监管、落实责任、严肃问责的原则,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逐步构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严密组织,制定有力打击措施、创新监管手段和实施有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煤炭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以明令淘汰落后产能未按规定淘汰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防碍公务、抗拒安全执法的;
7、被兼并重组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
8、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0、瞒
煤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4-06-16 13:11:0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6971.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