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合作协议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
甲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乙方:
为更好地发挥三级医院专业技术优势及区域医疗中心的带头作用,推进建立大医院带社区的服务模式和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的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康复和护理机构发展,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北京市石景山区医改办《石景山区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石医改办发[2014]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甲乙双方自愿成为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建立有效运转的双向转诊制度,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目标,实现首诊在社区、康复在社区、预约在社区、慢病用药在社区格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医联体核心医院,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进行相应对口帮扶。
2、甲方为医联体理事会成员单位,履行理事会职责。
3、甲方组织制定医联体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双向转诊标准、流程及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
4、甲方负责与乙方有效对接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减少环节,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
5、甲方与乙方做好医务人员的上下交流和出诊工作,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
6、定期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7、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提供进修学习、医师临床技能培训等机会,提升其业务水平。
8、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及时向石景山区卫生行政部门报送。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医联体理事会成员单位,配合甲方做好医联体相关工作,履行其相应职责。
2、执行医联体理事会共同确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
3、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席会,总结工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联合体成员单位合作协议
本文2014-06-09 14:29:54发表“合同协议”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6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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