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清剿火患战役先进事迹材料
自全国公安系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市公安消防大队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在支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官兵日夜奋战,全力以赴的努力下,前一阶段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稳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初见成效,“清剿”期间全市社会面火情稳定,形成了“政府主导,乡镇联动,网格排查,全力清剿”的良好局面。
一、 政府主导,统一指挥,全程督导
接到战役通知后,大队马上提请市政府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醴政办函[2011]69号),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政府签订“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打破行业、警种界限,调整充实战役指挥部力量,建立了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战役指挥部,全面拓宽战役范围,吹响了“清剿”战役的号角。
按照战役方案要求,由战役指挥部抽调力量成立督察小组,人员由政府、公安和消防联合组成,定期开展督查指导行动,配备专用车辆和器材并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实时发布督察通报和通知单,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问题,并跟踪督导问责。市政府下发《**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考评措施》(醴政办函[2011]72号)专门考评各乡镇及政府直属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各单位2011年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将“清剿”工作考核量化,并且将工作开展情况与全市领导干部考评直接挂钩,具体由“清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数据,统一考评,统一通过政府公布。
二、乡镇联动,调整警力,全警动员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动员大会的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安委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了本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确定了奖惩措施,同时与下辖行政村组、社区居委会以及系统、行业内单位分级签订了“清剿火患”责任状,将排查任务和工作目标下达至各基层单位。
结合目前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少、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中队执勤备战力量的条件下,中队干部全部临时调整到大队“清剿”一线参战,缓解监督执法警力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实行“消防监督小组”制度,每名大队执法员和一名中队干部或学员组成执法小组,两人协调搭配,保证执法检查、案卷整理、资料汇总等多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保证“清剿”战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为有效解决消防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大队积极向市公安局汇报情况,多措并举,拓展工作途径。一是从市公安局聘请10名公安干警作为“清剿火患”工作专员,下到基层网格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开展火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会议
消防大队清剿火患战役先进事迹材料
本文2014-05-16 17:15:22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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