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各司法所、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四宜”城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对象
各街道辖区内居(村)民。
二、接待内容
(一)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的;
(三)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财产性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解答的;
(四)公民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需要当场或择日进行调解的;
(五)需要接待人处理的其他事项。
三、接待时间和地点
接待时间由街道安排确定,接待时间为一天,每月一天的接待日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遇节假日,需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地点安排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四、接待形式和内容
接待形式,由街道司法所牵头,每月至少安排1名街道或社区(农村)法制副主任,主动接待本辖区的群众。
接待内容,各社区(农村)法制副主任面对面地与群众座谈交流,接受群众的咨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及时调处纠纷,解决实际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要把开展“人民调解接待日”活动作为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本项活动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年终考核标准。在接待活动前,各单位要
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点击下载
本文2014-04-22 17:30:0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2470.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