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白云案例
社区矫正人员白云案例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
白云,女,19岁,初中文化,2013年12月20日因介绍卖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4年1月3日至2016年1月2日。
入矫初期,白云不愿与工作人员交流,精神萎靡,并存在不按时到司法所、司法局报到,定位手机时常不接或关机、停机,到北京不履行请假手续等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情况,先后被我局两次给予警告处分。
二、实施社区矫正情况
一是进行家访,及时掌握白云情况。在白云未及时到我局进行入矫宣告和不履行请假手续去往北京后,我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到白云家里,了解白云的家庭情况,反复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白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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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4-15 20:31:44发表“模板范例”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1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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