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六项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司法局党组
关于扎实开展“六项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股、室、处、所、中心: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达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县(市、区)、经开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深入开展“六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达市委群办发〔2014〕15号)、《关于扎实开展“六项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渠委群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理论宣讲、红军精神、典型引导、感恩奉献、一线帮扶、反腐警示“六项专题教育”方案。
一、开展理论宣讲教育
(一)领导干部带头讲。局党组书记、局长示范带头,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工作方法等为主要内容,在4月上旬前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党员、干部上一堂专题党课,讲稿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党组成员到安北乡西垭村作一次理论辅导报告,报告稿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理论专家深入讲。与宣讲团理论专家联系,邀请宣讲团到局开展理论辅导。
责任领导:邹海兵
责任股室:政治处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开展红军精神教育
(一)举行革命传统畅谈。以研读红军故事、讲述革命传统、学习党的章程、重温党的历史为主要内容,采取座谈、讨论等形式,帮助广大党员增进爱党之情、忧党之心,激发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动力。由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党员、干部到贵福镇、土溪镇等红军革命根据地,缅怀革命先烈,发扬革命传统,学习老一辈革命家工作作风和群众工作方法,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能力和水平。
(二)参与红色影片观看。由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观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片、红色教育片等。着力营造良好的活动开展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
责任领导:邹海兵
责任股室:政治处
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三、开展典型引导教育
(一)开展重大典型讲。政治处主任邹海兵同志主讲兰辉、文建明、李林森、游丛文、杨帮武等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六项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本文2014-04-14 10:49:43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1681.html
- 2025 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考卷一.pdf
- 座谈会发言:体系抓好思政课教育做好贯彻落实下篇文章(02-19).docx
- 组织部机关支部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02-19).docx
- 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在2025年市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的发言(02-19).docx
- 医院党委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02-19).docx
- 宣传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02-19).docx
- 行政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材料(02-19).docx
- 校长在中学2025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撷一抹祈望春风掬一程锦绣花开(02-19).docx
- 乡镇领导班子2024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五个带头+典型案例)(02-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