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基政科三思三观三问学习体会
在谈体会前,我先来讲一件之前经历的印象比较深刻事情,前段时间,我陪我农村的姑父去医院做残疾鉴定,医院规定了每双月的20日只有一天时间能进行鉴定,由于我姑父腿脚和眼睛都不好,我们就先去鉴定了脚,排了很长时间队,鉴定完了,说是不符合残疾要求,表格直接写了不合格,随后又去了鉴定视力那里,又排了很久,鉴定完毕,视力是符合残疾规定了,却说这张表格不符合要求,因为表格的鉴定栏里之前已有医生写了不合格字样了,让我们回去重新申领一张表格,我想既然只样,我们只能回去,我跟我姑父说明天我帮你把表格直接拿来,你不用来了,当时那个医生听见了说你们要等到下次鉴定时再来,而且要重新来鉴定过,才能确认合格。当时,我还没等他说完,我就看下去了,我说刚才不上已经鉴定过了,为什么还要再鉴定啊,你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边上其他鉴定的人也都七嘴八舌,但医生却振振有词地说这也是按规定办事,再说你下次来我又不认识你,我怎么知道你鉴定过了,说完后他就不再理睬我们了,无论我怎么跟他理论,他就是一句话“我是按规定操作”,后来我实在没办法,联系了残联,马上去拿了张空白表格,赶在他下班前总算办理残疾鉴定。这件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有些疑问一直在我心头。
疑问一:这名医生的行为到底是依法、依规办事呢还是官僚主义呢?
我们在学习教育活动中一直在说要把为民服务作为第一宗旨,把群众满意第一标准,但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又是怎么的表现呢,我们看这件事表面上这名医生也没有什么过错,我们可能还感觉这名医生对待工作很负责任,但其实他是根本没有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或是在脱离群众的情况下考虑和处理事情的,他没有想过一句“你过两个月重新来鉴定”话,对一名身体残疾的人来说,这完全又是一种心灵的伤害,他没有设身处地想过,一位农村残疾人来一躺城里,本来就不容易,还要排那么长的队伍等待,而且还要延迟两个月拿到残疾证,对需要靠残疾证就业的贫困家庭来说完全是在伤口上洒盐。如果他心里装着百姓、能把困难群众当成亲人的话,我相信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办理更好,难道仅仅因为表格填写的不够规范,就需要重新鉴定吗?再说出现这种状况也是你们医生间相互没协调好或者这个服务流程设计的不合理,凭什么把责任推给服务对象啊。其实他这么做,我们也都知道这名医生的考虑,他一来是缺乏担当,怕上级责怪表格填写的不规范。二来对群众缺乏感情,服务对象又不是他亲人,何必费这么大力去解决呢。三是“官本位”思想作祟,认为这里我说了算,你们必须要听我的。我们一直提倡要不断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如果只是官僚地、机械地处理问题,在服务过程中一有问题首先本能地让服务对象来承担或解决,而不是通过自身改进服务方式或优化服务流程来主动帮助解决问题,还用原来“官本位”、“朝南坐”观念来处理群众关系,我们只会离群众越来越疏远,群众也会对我们越来越陌生和失望,党群干群关系也越来越紧张。当前我们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是基于这些苗头性问题的考虑,很有必要地重新梳理群众关系,其目的就是要真正与群众拉近距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正确树立民本位的思想,特别是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不要让“依法行政”、“按规定办理”变了质,赤裸裸地成为一种冠冕堂皇的官僚主义。
疑问二:如果当时我不在场或没有及时拿来表格,不知会是怎样的结果?
我想无非就是两种可能,要么回去,过两个月再来,要么赖着,今天不解决好不走,无论哪种情况出现,对处理群众关系和医患关系都是不利的,选择无奈回去,说明服务对象是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自己本身是一个社会底层弱势人员,没有尽力的帮助他,还要处处设置障碍为难他,肯定会对我们党和政府会失去信心,以后看见公家也避而远之了,自然没有感情而言了。如果选择闹一闹,说不定怕造成不良影响,也许最后会同意签掉了,但这样解决也会带来不良影响,其他人员看见了,就会认为政府就会欺软怕硬,欺侮老实人,同时,服务对象也会认为,以后跟政府就是要来狠的、来硬的,不能以诚相待,也无道理可讲,更无感情而言了。其实这件事倒不是性质如何的恶劣,比如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而是他把与群众放置一个对立面,将群众关系设置为一个天然的屏障,拿距离产生美的观念演化到了党群干群关系上了,这是很可怕的现象。
疑问三:如果有类似情况出现我们民政,我们又会怎么对待呢?
虽然我不敢说,我们民政人在服务过程中都能让群众感到满意,但敢肯定至少不会出现漠视和官僚的态度对待服务对象,有时一些困难群众也经常来到我们局里要求救助,按照规定有些不属于我们受理范围,如果以一般性的做法,直接告诉对方不归我们管的,直接到乡镇去办理,按理说这也没有不妥。但我们在服务处理中,经常是先耐心倾听服务对象倾诉,了解他的整个家庭困难情况,并将情况分析对方听,按此困难程度是否符合救助政策或享受何种救助,应该到哪个地方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有时还给他写小纸条,怕回去后又不忘记,甚至有时帮助电话联系好乡镇对接此事,避免服务对象再走冤枉路。同样是没有为服务对象办理事项,可能在群众心里产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我们多数人一直认为,只要没有为服务对象办成事,群众肯定不会满意的。这其实是我们认识的误区,如果服务对象不符合办理规定,当然不能办理,我的审批服务都必须是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不然就是徇私枉法和滥用职权。但在接待过程中,是不是在认真倾听和回应群众的心声,是不是把群众的诉求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是不是发自内心的服务,其实群众心里是有个秤的,完全能衡量的出的。我之所以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不是因为这个服务对象是我亲人,而是他是一名弱势人员,我们知道弱势群体属于社会最底层人员,本来拥有的社会资源就少,需要我们党和政府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但在此事件中不但没有获得应有帮助,还被故意刁难,真是让这些困难群体情何以堪。我们有时面对群众求助虽然无法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但尽量多给予一些心灵上的关爱和精神上的抚慰,让他们也能感到还有温暖存在。现在我把这件事情当成我今后工作和为民服务的一面镜子,时刻对照和提醒自己。
回到本次讨论题目“三思”、“三观”、“三问”,我个人觉得其实质就是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三思”就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对群众关系的正确的认识,这属于“怎么看”的问题。“三观”就是在深刻认识党和国家与群众是唇齿相依的关系,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是属于“怎么办”的问题。“三问”就是有了正确认识,是处理好党群干群的关系的前提,但毕竟还停留在思想层面,我们必须要付诸行动,这是属于“怎么干”的问题。“三思”、“三观”、“三问”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先有了充分的认识、才能树立正确的观念、最后以思想指导行动。我一直觉得,如何正确处理与群众的关系,拉近群众的距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我们民政干部是最有发言权的,而我们也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和践行着。我认为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在思想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机关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始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提供服务、解决问题。
二要在语言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语言是沟通感情拉近与群众距离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我们机关干部下乡走访中,要适应与群众的讲话方式,不摆架子,到村里参加劳动要多说“土话”和“乡下话”,多与群众拉拉家常话,让群众消除敬畏心理,让群众说出真心话,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三要在感情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我们机关干部在走村入户、了解民情时要始终带着感情,把关心群众、为民解忧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多为群众办些雪中送炭的好事、实事,才能不断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三要在行动上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我们机关干部应该主动走出办公室,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卷起裤腿下地头,与群众同劳动,在实际行动中与群众拉近距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最后,我坚信只要我们怀着深厚的感情对待群众,真心实意的为群众利益着想,党群干群团结一心,我们的中国梦一定会早日实现。
民政局基政科三思三观三问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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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4-11 10:21:47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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