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关于《XX县域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的初审报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昌黎县域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的初审报告
根据《监督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政府在向上级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通过集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培训,开展座谈、深入调研走访等形式,对县政府提请审议的《昌黎县域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进行了初审,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及规划部门对《总规》做了大量有效工作,按照县委提出的“430”奋斗目标,《总规》内容比较全面,城市定位准确,目标比较合理,在城市定位定性、规模预测、规划布局上都与昌黎实际相结合,功能分区明确,凸显了城乡统筹发展、“一城三区”协调发展,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昌黎今后20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能起到能起到强有力的引领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提出建议
1.政治基础背景和内外环境发生变化问题。由于《总规》制定在“十八大”前,随着政治背景发生变化及政策环境的调整,某些内容已显滞后,没有得到及时跟进调整。“十八大”提出的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在《总规》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建议《总规》要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用更符合时代特色的文字进行表述。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适度发展是城市建设的指导方针,城市建设要突出原则,切忌求大求全,要突出城市本身特质,提高用地效率,统筹老城改造与新城建设,强化产业体系,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创新城市管理水平。
2.基础数字和信息有待缜密审视问题。基础数字和信息是制定《总规》的主要依据,《总规》中的基础数字和信息一定要与上级批复的数字、信息准确对接,尤其是涉及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县域人口与城镇人口预测、城镇化水平、乡村撤并、基础教育资源等要科学核实,杜绝臆断。如国家已叫停小学“撤点并校”,目前我县小学为112所,《总规》中提出到2030年要撤并到52所,是否符合实际有待进一步科学论证,国家提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该项内容没有在《总规》中阐述;我县规划的一些产业项目已取消,而已落地投产的重点项却没有反映,建议在近期规划中应详细反映我县近期筹划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
3.部门分规与《总规》有效契合问题。一些部门受认知、资金等因素影响,推进分项规划积极性不高,做不出有效分项规划,《总规》分项规划之间存在长远和短效的矛盾,对接契合度低;所遵循的规划年限不
人大常委会关于《XX县域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的初审报告
本文2014-04-04 17:15:35发表“汇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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