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科学发展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搭建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平台,在总结两年来“两个中心”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强“两个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目标
以全面提供“高效、便民、优质”公共服务为宗旨,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平台为目标,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机制,将镇、街道“两个中心”建成服务、审批、监督“三位一体”的“实心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到人员统一管理,业务规范运作,监督切实有效,实现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群众更满意。
二、工作原则
依法守纪原则。“两个中心”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开展业务工作,在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高效便民原则。全面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减少流程、严格标准、确定时限、优化服务,实现阳光透明服务。
监督制约原则。在“两个中心”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通过电子监控、制度约束、公众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强化动态监督,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问责。
三、工作内容
x、明确管理权限,优化服务事项。梳理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把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到民生服务中心办理(附政务中心办理事项、街道两个中心办理事项),凡需二次审核审批的事项由区政务中心、街道两个中心后台办事人员统一协调办理,杜绝街道和部门在两个中心和区政务中心之外办理各类公共服务类和行政审批类事项。职能部门自身承担的行政事项禁止下派到街道社区,需街道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落实经费、人员等必备设施设备。同时,将社区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转移到民生服务中心办理,社区做好配合和入户调查工作,杜绝社区行政化、服务形式化现象。
x、规范窗口设置,强化人员管理。各镇、街道按照服务人口数和承担的工作量大小,在窗口设置上,民生中心设置x-x个窗口,综合治理中心设置x-x个窗口,街道不再设各类业务办公室。街道党工委书记负总责,街道办事处主任具体抓落实,负责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的管理。在业务指导
社会管理工作部关于加强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治理中心管理的意见
本文2014-04-04 09:43:56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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