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查汇报
xx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情况的自查汇报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x常办发〔2014〕x号)的要求,我县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项目招标情况
2012-2013年,我县共招标登记项目xx个,涵盖建设工程、交通、水利、设备采购等项目,均全部招标发包。其中50万元以上项目xx个,应公开招标项目xx个,应公开招标项目经过公开招标xx个,公开招标率92.8%;所有邀请招标项目均经过县发改委招标核准,有效杜绝了违法议标和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情况
(一)加大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招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积极采取组织学习、业务培训、专家讲座、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加强了招投标业务人员学习,提升了业务素质;二是举办了全县性的招投标工作培训班,增强了公职人员自觉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意识,为《招投标法》实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结合普法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增强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的意识,自觉履行职责,落实了招投标制度,规范了项目管理,有效杜绝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加强领导,强化过程监督。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机构,负责对全县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管理。二是实行交易过程全方位监管。标前会、资格审查和开标现场等活动,县监察局、县发改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县重点项目招标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审计局、新闻媒体等单位有关领导现场监督;对开标、评标、拍卖等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在阳光下操作。三是坚持入闱企业公示制度。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个工作日以上的网上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坚持资格后审制度。在开标后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维护招标文件的严肃性。
(三)规范程序,打造阳光平台。一是项目进场严格执行备案、告知和登记制度。每个项目进场首先必须在审批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备案和监察机关告知后,方可进行交易。二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项目的信息、中标公示一律按规定的公告时限和范围在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布;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和计算结果均在开标大厅予以展示;在中心业务区和中心网站上及时公布了建设工程、土地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办事指南、工作流程。三是扩大评标专家抽取范围。对400万元以下项目,评标专家在我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00万元以上项目,在吉安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是加强交易过程的保密措施。为加强保密意识,明确专人负责对报告、入围企业名单、评标专家名单、评标结果资料及时存放归档,做好了投标保证及时退还工作,实现了零差错,投标人名单无一泄露。
(四)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设。2013年
某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查汇报
本文2014-03-27 09:55:52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60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