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2月8日,认真聆听了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xx所作的《群众路线是共产党人的传家宝》专题报告,让我从思想上、理论上提升了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入认识,更加深了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和感受。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就要在自始至终走党的群众路线,要借教育实践活动之机努力查找自身在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说立行,始终做到权为民所使,利为民所用。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讲的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我认为:
一、法院和法官的 “人民性”决定要坚持群众观点和走群众路线
“人民法院”和 “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是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从事审判执行的法院法官要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牢牢把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评判标准。要深刻认识到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矢志不渝地践行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讲究司法能动性就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典范。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群众对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院应当坚持走群众路线,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等,公正司法,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群众司法需求的多元化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要求法院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在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新形势下,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他们不仅需要公平公正的司法,也需要便捷高效的司法;社会矛
法院副院长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本文2014-03-26 13:55:05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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