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和中组部、省委组织部、xx市委组织部要求,我市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xx个,职工xx人,在岗职工党员786人,已建立党组织136个,新发展党员143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287人,有固定活动场所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136个,工作覆盖率达100%。
二、贯彻落实情况
2013年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和中办发[2012]11号、x办发[2012]xx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分布零散、企业党建工作薄弱等实际特点,按照“党建工作标准化、数字化、凝聚力、发挥党员的核心力、增强组织向心力、增强党员与群众的凝聚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提升非公企业党建数字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增强党员与群众的凝聚力,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在提高覆盖率和巩固率上求突破。提高党组织组建率和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是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继续开展好“双找双培”活动,通过寻找一批、发展一批、输入一批,不断壮大企业党员队伍。要继续按照单独组建、选派组建、联合组建、依托组建“四个组建”方式,加大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应建已建率达到100%。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必须在“ 11.1” 前建立党组织;只有2名正式党员的企业,将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担任支部书记的办法,组建党支部,待条件成熟后,再由企业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只有1名正式党员的企业,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对因党员流动,致使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党支部,要尽快补足3人,确实不能补足的,可与其他企业建立联合党支部,确保企业党组织巩固率不低于98%。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设法建立群团组织,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组建党组织奠定基础。
(二)在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落实上求实效。认真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继续抓好规范提升,是做好企业党
非公有制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本文2014-03-19 17:43:14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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