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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司法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栏目:动员讲话发布:2014-03-12浏览:2959下载230次收藏

在市司法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和市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第九督导组组长、市纪委副书记xx同志,督导组副组长、安宁区人大副主任肖顺禄同志,督导组成员、市纪委办公厅行政处处长魏涛同志,督导组成员、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苏静同志莅临会议,将对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给予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督导组的各位领导表示欢迎,一会儿,市委督导组组长xx同志还要代表市委督导组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下面,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根据局党组会议讨论的意见,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部署。党的群众路线从司法行政机关诞生起,就作为根本路线贯穿整个司法行政工作,锻造铸就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欢迎。市司法局恢复重建三十年来的经验证明,司法行政机关能否坚持群众路线,是关系到建设“平安xx”和“法治城市”的关键性问题。群众路线决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方向和道路,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才能赢得社会公平正义,才能赢得最大的政治优势。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具有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双重职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市局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

第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和司法行政工作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把人民群众更好地凝聚起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服务经济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

第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全面阐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深刻内涵,列举了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的种种表现。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深刻分析了我省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实为政不廉、不敢正视矛盾问题、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委书记虞海燕同志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指出,我市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是好的,但也要清醒的看到,与形势和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作风不实、要求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和王三运、虞海燕书记列举的这些现象,在我们系统一些党员、干部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学风不正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还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常借口“工作忙”而怠于学习,或者不求甚解、浅尝辄止,既不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也不钻研司法行政业务,常常是“灯下黑”,对基层工作的有效指导不够;二是工作不实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不注重钻研业务和调查研究,对业务工作的规律缺乏深入研究,下基层调研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习惯于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缺乏创新精神。三是能力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精神懈怠、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既不研究和熟悉法律法规政策,也不了解基层情况,制定的意见办法和实际脱离,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套路干工作,对工作缺乏激情和创新,协调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都亟待提高。四是作风上不严的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没有感情,遇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纠正和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要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再教育,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项”规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好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底子薄、困难多,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更加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事在人为,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更能有大作为。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改进缺点陋习,在深入群众中问需问计,在服务保障中排忧解难,在作风建设中较真碰硬,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准确把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本质要求

中央和省、市委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已作了全面部署,局党组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我们一定要全面准确地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目标要求,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中心思想,站稳“立足点”、贯彻“总要求”、找准“聚焦点”、抓住“关键点”,做到“五个坚持”,实现“四个目标”,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精彩,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站稳“立足点”。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双联”行动为有力措施,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始终站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立足点”,坚持把群众路线视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接地气,通下情,和群众一起想、一块干,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解难事、谋出路,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工作方法,贯彻“总要求”。要始终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照镜子”,就是坚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就是在照镜子的基础上,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灵魂,敢于正视矛盾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洗洗澡”,就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治治病”,就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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