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县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全市《关于搞好市、县(区)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县直机关是参与制定、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政策措施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满意不满意、执政能力认可不认可,与县直机关部门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切实搞好县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彰显县直机关乃至全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作风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县直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根据县委的总体要求,以“双联”行动为载体,以效能风暴行动为抓手,以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为目标,结合单位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坚持领导带头,全体党员参与,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行为不正和从政不廉上取得实效,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好带头引领作用。
二、步骤措施
在县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活动,合理安排推进时间,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县直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把学习教育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做到带着问题学、围绕重点学、贯穿始终学、务求效果学。
要确保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七天的时间要求。重点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有关学习辅导读本;还要加强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要制定可操作、可检查的办法,保证学习教育时间、内容和效果。
要坚持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县直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带头读书学习,带头听取意见,高标准组织好领导班子学习教育,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作出表率。县委常委联系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把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更细、更实、更严,为教育实践活动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2、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县直机关要采取有力、管用的措施,坚持开门搞活动,深入做好意见建议征求工作。
要突出征求意见的重点。聚焦反对“四风”,着重听取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要明确听取意见的范围。除在机关内部征求意见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下属单位、分管领域、窗口单位、乡(镇)、村组(社区)、非公企业等,到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的群众中去,用诚恳的态度、面对面地听取意见,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四风”问题提供依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分析查找问题。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自己主动找问题、互相帮助找问题、上级提醒找问题、对照典型找问题、突出重点找问题等方式,对准号、像自己、有深度,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县直机关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4-03-11 08:48:32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58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