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县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就四套班子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安排
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县委办《关于确定县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通知》(县委办发〔2014〕9号)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并开展调研指导教育活动的通知》(临群组发〔2014〕5号)确定的联系点,全程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了解掌握联系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的情况,审阅联系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指导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即知即改和集中整改任务有效落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带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建议联系领导直接到联系点指导工作至少3次,第一次是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到联系点进行实地调研和工作指导;第二次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参加联系点党委(部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次是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指导联系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同时,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后期和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前,建议联系领导听取联系点活动总体情况汇报,指导联系点巩固和发展活动成果。
二、具体指导工作安排
1.到联系点实地调研指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联系领导到联系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指导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具体指导工作建议:
(1)查看了解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的方案措施,以及已经征求到“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指导联系点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联系单位要将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及时报告联系领导。
(2)到基层一线调研,实地考察联系点下属基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与干部群众互动交流,直接听取对联系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听取基层党组织对搞好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3)听取联系点党委(部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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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3-09 08:33:07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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