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示范区、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扎实搞好全区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 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 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搞好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直接关系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这一主题,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夯实基层基础、促进转型升级上下功夫,紧扣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部署,开展“三进三推动”(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推动作风转变、推动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活动,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村“两委”班子和成员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工贸旅游强区提供坚强的基层基础保障。
二、重点任务
各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村“两委”班子和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尤其是要针对吃拿卡要、庸懒散奢、铺张浪费等问题,及时有效、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最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在“四风”突出问题方面,重点解决与群众感情不深,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工作机关化;在群众面前摆架子、“打官腔”,不关心群众冷暖,联系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缺乏耐心、态度生硬;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班子不团结,搞“一言堂”;执行力不强,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不高;搞“路边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缺乏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遇到矛盾绕道走,得过且过;奉行好人主义,不讲原则;心浮气躁,不安心基层工作;花钱大手大脚,讲排场、比阔气;玩心过重,志趣不高等问题。
(二)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重点解决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克扣、拖欠群众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处置集体资产;乱采、乱伐、乱挖和乱排,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占用土地,侵占矿山水产山林资源;非法征地拆迁,违规乱建私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方面,重点解决纪律松弛,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 “红包”;参与封建迷信和各种形式赌博活动;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乡镇干部“白天在乡镇、晚上在城里”,“走读”现象严重等问题。
(四)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重点解决工作思路不清,服务发展缺手段,改善民生少办法;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不够过硬、组织体系不够健全、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党员作用不够突出、服务保障不够有力;对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关心服务不够等问题。
三、主要环节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开始,到9月基本结束,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各乡镇(示范区)和村级党组织依次推进,在时间安排上适当错开,压茬推进。
各乡镇(示范区)以及村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抓好三个环节重点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以“五学五询”为主要方式,重点是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搞好思想发动。各乡镇(示范区)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召开动员大会,各乡镇(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区委督导组参加会议并提要求。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动员报告、活动方案要经督导组审查同意。针对农村近期农闲的实际情况,村级党组织可先行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书记作动员,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活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乡镇(示范区)联村领导和干部到会指导并提要求,讲清楚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2.抓好学习教育。各乡镇(示范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围绕“‘四风’问题怎么改、服务群众怎么办、好干部怎么当”主题开展大讨论,组织党员干部互动交流。党(工)委班子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党员学习规定的学习内容,对老弱病残和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要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对外出流动党员要利用网络和手机平台、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学习,并注意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力争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
3.广泛征求意见。乡镇(示范区)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不少于一周时间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企业商户,查实情、办实事、解难事。采取发送信函、专题座谈、登门拜访、谈心谈话、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进行认真梳理和反馈。要把征求意见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做到立行立改,让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村级党组织要召开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实地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抓,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难题、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五必访五必问”,即困难户必访,必问衣食冷暖;发展户必访,必问致富经验;返乡农民必访,必问就业现状;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必问发展良策;上访户必访,必问事情原委,广泛征求和听取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意见建议。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流动党员,可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征求意见。
乡镇、示范区、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2014-03-07 13:25:1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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