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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造价合同

栏目:合同协议发布:2014-03-06浏览:2867下载256次收藏

委托人:

受托人:   

鉴于委托人拟委托受托人为其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且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造价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造价咨询资金:                                   

第2条  造价咨询委托  

2.1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xx工程的造价咨询机构,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权限范围内承担造价咨询工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确保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  

2.2服务类型:建设工程招标拦标预算价编制、审核。  

                  第3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  

3.1 造价咨询服务费   

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造价咨询服务费为:第三方审定拦标价的千分之二点六。以上酬金已包含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支出,受托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咨询人自理。  

3.2 造价咨询服务费构成  

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3.2.1 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费;  

3.2.2现场踏勘费;  

3.2.3 开会、往返送资料产生的费用;  

3.2.4造价咨询费;  

第4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  

4.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在造价咨询工作完成的本自然年度内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其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4.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3 受托人承担组织造价咨询活动的全部费用。  

4.4造价咨询失败,委托人决定不再造价咨询时,委托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4.4受托人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工作完成后随同受托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一起无利息退还。  

第5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委托人的权利  

5.1.1 向受托人询问造价咨询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5.1.2 审查受托人编制的各种与造价咨询有关的文件,并提出意见;  

5.1.3 要求受托人提交造价咨询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报告或相关工作报告;  

5.1.4 要求受托人提供与造价咨询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5.1.5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造价咨询从业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1.6 要求受托人回复招标过程中的相关疑问;  

5.1.7委托人对受托人编制的所有造价咨询文件及有关资料拥有知识产权;
5.1.8 发现受托人在造价咨询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要求受托人纠正,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5.2 委托人的义务  

5.2.1向受托人提供造价咨询工作应具备的相关资料;在受托人提出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2.2 委托人应配合受托人开展业务,及时审查受托人编制的造价咨询有关文件;在1日内审查回复。  

5.2.3 按本合同第4.2.1项约定的时间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  

5.2.4 造价咨询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提前通知受托人;  

5.2.5 不得向受托人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第6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受托人的权利  

6.1.1 按合同约定及造价咨询文件规定收取造价咨询服务费;  

6.1.2 造价咨询过程中受托人有权就造价咨询工作向委托人提出建议;  

6.1.3 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1.4 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6.1.5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6.2受托人的义务  

6.2.1 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具备国家规定的造价咨询机构资格条件;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6.2.2 受托人在进行造价咨询活动中应遵守造价咨询的有关规定,保证造价咨询文件和造价咨询程序的合法性;  

6.2.3 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委托代理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造价咨询工作,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为委托人做好造价咨询工作,其超越代理授权范围从事的一切活动所造成的后果由受托人自行负责;  

6.2.4 受托人应根据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派遣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完成本合同下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6.2.5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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