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微博直播的工作方案
随着新媒体的出现和日益成熟,微博在司法公开平台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利用官方微博进行庭审直播成为法院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我院庭审微博直播工作,根据阳光司法和舆情导控单项考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直播原则
通过xx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文字直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选案要兼顾司法公开与隐私保护,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并且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官方微博庭审直播。
二、直播流程
官方微博直播实行一案一审批制度,各业务庭案件可以进行庭审微博直播的,由各业务庭于庭审开始前三日内提出申请,填写《庭审微博直播审批表》,由庭领导审批后报到办公室,并在开庭前告知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必要时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核。书记员负责对笔录进行修改,将笔录中当事人姓名、年龄、家庭地址、公司单位名称等涉及当事人隐私的内容删除,在开庭后两日内将庭审笔录报送办公室直播员,由庭审微博直播员将庭审过程统一上传。
三、各业务部门直播任务
根据上年的各业务庭审理案件的数量,去除法定不能直播的案件,制定各业务庭的直播任务数。
民一庭
民二庭
xx法庭
xx法庭
刑庭
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微博直播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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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2-10 17:00:05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56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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