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三民活动述职报告
201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市民朋友的大力支持下,以“创一流、惠民生”为目标,持续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在实现职工“住有所居”目标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着力实现“五个持续”
(一)归集缴存规模持续扩大。将归集扩面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实施信息联动。主动与工商、质监、社保等部门建立信息联动互通机制,动态掌握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单位信息,特别是新建企业情况,及时跟进催建催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宣讲活动,普及公积金制度法规,提高单位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将归集计划完成率、公积金缴交率等指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设立归集扩面专项奖,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推动扩面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强化执法工作。采取畅通职工投诉渠道、电子监察系统督办、主动排查上门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严查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督促单位按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前11个月为职工追缴到位住房公积金1220万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今年我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4694个,新增缴存职工14万人,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09.8亿元,同比增长15%,公积金制度覆盖人数超过170万人,累计缴交住房公积金720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402.8亿元,为职工提供了稳定可靠的住房资金积累。
(二)贷款发放额持续增长。合理调配资金,稳步推动贷款发放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全市住房建设方面的作用。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充分考虑我市住房价格和职工购房贷款资金需求,将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商品房60万元、二手房35万元,满足了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资金需求,目前已有1.2万名职工享受到贷款新政优惠,该项政策被媒体评为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十大民生事件之一。二是扎实做好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向李沧区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发放贷款1.8亿元,累计发放4.6亿元,保证了该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施工顺利完成。三是积极开展在途贷款业务清理工作,推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抵押权证按实际债权人分制模式,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截至11月底,今年共向2.7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9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达 270万平方米,发放户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9%和85%,贷款发放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9%;全市累计向21万多个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445亿元,提高了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三)利民惠民政策持续推出。围绕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大局和群众期盼,科学研究制定公积金政策,在继续实行给予低保家庭公积金贷款贴息、允许大病提取公积金等政策基础上,研究推出了多项惠民新政。一是实施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提取公积金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目前共为123名职工转账支取公积金527万元,用于支付经适房购房首付款,有效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压力。二是开展公积金贷款缩短期限业务,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贷次数限制,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大幅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三是制定出台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允许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化解经营困难单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优化我市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持续加大。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科学运作住房公积金,不断提高增值收益,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一是加强资金计划和预算管理,建立资金收支预测模式,定期开展数据分析,结合资金运行情况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推动资金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实施公积金存款零余额账户管理,
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三民活动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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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1-21 08:46:08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55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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