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实施意见(试行)
石景山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
结对帮扶实施意见(试行)
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济困工程扶困救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宗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实际行动,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以解决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为重点,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通过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为特困家庭送救助、送技能、送关怀,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使特困家庭感受并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坚持从实际出发,千方百计为特困家庭排忧解难;坚持合理合法合规,不违反政策纪律。
三、具体内容
帮扶对象是指区内困难党员、职工、学生、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等家庭中特别困难的家庭。帮扶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全面掌握帮扶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构成、经济收入、就业、劳动技能、子女上学、家庭人员身体状况、住房、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等情况;二是定期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春节前必须走访慰问一次,并保持与困难户的经常性联系。三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部门优势,通过“就业帮扶”、“科技帮扶”、“知识帮扶”等多种形式,变“输血”为“造血”、变“帮扶”为“扶志”、变“挂名结对”为“真交朋友”;四是协助帮扶对象落实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选择对象。(2013年12月23日— 2014年1月6日 )由济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困难家庭中选择特别困难的家庭,报区济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
(二)确定结对。(2014年1月6日—15日)每位领导干部至少与2个特困家庭进行结对帮扶。
区级领导干部在区济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提供的特困家庭名单中确定,各单位、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在本系统内特困家庭中自行确定,如果本系统内没有帮扶对象,可由区济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某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实施意见(试行)
本文2014-01-14 16:26:01发表“工作计划”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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