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用好优惠措施助力企业发展
工商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用好优惠措施 助力企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中全会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东胜区工商分局用好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今年新注册登记个体私营企业6553户,较去年新增注册户数同比增加17.73%。
一是实行“零首付”注册。 除特别规定行业企业外,新登记公司1年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3年内分期到位,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可在5年内分期到位。为鄂尔多斯市星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减少了验资和以生产设备作价出资的评估费10余万元的支出,使公司成立后立即投入了生产,立刻产生了经营效益,每年的产值可超3亿元,为地方增加财政收入3000万元。
二是实行“零成本”注册和“零费用”年检。 对注册登记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办理变更登记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减免了企业年度检验费,为企业减负320余万元。
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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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12-07 13:01:35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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