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县煤炭产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煤矿安全监管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百千万”人才工程指导意见和我县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县委、政府提出“不死人、快建设、多出煤”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提升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监管业务和执法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三违”行为,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培训目的
(一)确保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通过培训,逐步更新煤矿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理念,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二)确保煤矿企业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煤矿企业切实以班前会、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和新工人岗前强制性培训为契机,严格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和业务技能,重点加强安全班组建设,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三)确保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通过对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不断规范和创新煤矿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加强政治理论和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培训对象
县、乡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干部和煤矿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四、培训方式
(一)针对煤矿企业法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外出考察学习,请涉煤专家、教授进行专业
2013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
本文2013-12-05 11:02:1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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