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场)、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建设,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经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场)及各社区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为确保工作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着力于食品药品长效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切实发挥各级组织和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壮大监管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同时通过扩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安全、合理饮食用药的意识和水平,建立起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切实保障全县各族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开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魏 建 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艾山江·斯拉木 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刘 玲 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察室主任
王玉琴 沙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大队队长
三、具体的措施及方法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与辖区内各乡镇(场)、社区联系,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场)、社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各乡镇(场)要配备1至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各社区要配备1至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明确1名同志负责与各乡镇(场)、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保持联络,将发现
聘请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协管员的实施方案
本文2013-11-17 17:07:30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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