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
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相关社区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大培养年轻干部力度,区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的机关年轻干部中开展基层挂职锻炼工作,这是提升年轻干部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到基层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工作,保证挂职锻炼取得实际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把挂职干部纳入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范围,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干部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挂职干部的管理、教育、使用和培养工作,要给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挂职干部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尤其要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街道党工委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谈话谈心等方式,了解挂职干部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挂职期间,接收单位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平时考核,考核材料在年底统一交派出单位留存。对于选派到社区挂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干部,由挂职社区党组织负责记录和考核,挂职街道党工委负责统筹、汇总和上报备案(材料见附件1-3)。对表现不佳,群众反映较多、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要及时与派出单位沟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各派出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跟踪了解,主动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接收单位,了解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挂职干部在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上要同本单位同级干部一视同仁。挂职期间,派出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挂职干部工作任务和外出考察等。要认真执行考察鉴定制度,在挂职
关于加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管理工作的通知
本文2013-10-16 08:53:1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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