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淮人常审〔2012〕7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市政府督查室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办理结果报经14届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部门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帮助5家合作社,扶持发展;三是加强调研与研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出台各项扶持发展措施。
二、进一步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针对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账目需加强、成员分红待规范等问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务委托代理试点工作,由乡镇或县区为合作社配备一名辅导员,为合作社代理社务管理、财务
账目和成员分红帐户,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严格管理,健康发展。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凤台县开展,这项工作也是我市在扶
关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点击下载
本文2013-09-29 19:35:44发表“申报材料”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46811.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