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关于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行执法检查通知书》(郧银检字[2013]第3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近年来有关涉及《湖北省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五、六条规定需向人民银行报告的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农行未发生且无不报、漏报、瞒报下列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的事件:
1、未发生违规经营、投资失误导
农行关于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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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9-05 09:21:22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45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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