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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员关怀激励基金实施细则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3-08-10浏览:2086下载232次收藏

龙坑镇马家湾社区党员关怀激励基金  

实施细则(试行)  

   

一、目的意义  

为认真实施“党员关怀、创业帮扶、激励工程”,形成“群众有困难党员帮,党员有困难组织帮”的良好氛围,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党组织的形象。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原则。  

3、党员关怀、激励和创业帮扶相结合原则。  

三、基金来源  

本基金采取“上级补助、社区注入、社会各方筹集、党员捐助”的办法进行筹集,基金会设立时由马家湾社区居委会一次性划拨200000.00元作为启动资金。  

四、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分定期补助、临时补助和节日慰问三种形式。  

五、基金会关怀、激励和创业帮扶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所有党员。  

六、补助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积极参加社区党总支、支部组织的活动;  

(三)热心公益事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补助:  

1、无正当理由,不按党章履行党员义务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参与、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有其它不符合党员标准行为,情节严重的。  

5、本人及其家属参加非法组织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临时补助:  

1、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等意外原因导致生活突然困难的党员;  

2、未享受市、县、镇各级补助的生活困难党员;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补助的党员。  

(六)节日慰问。每年分“七一”、春节两次慰问社区内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体现对党员的关心和关爱。  

七、申报程序  

(一)申请临时补助和创业帮扶补助金,须遵循以下程序:  

1、党员申请。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申请补助的事由,并将申请递交所在党支部。  

2、审核公示。所在党支部收到党员要求补助的申请后,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提出初步意见报基金委员会集体讨论。  

3、张榜公示。基金委员会在审核的基础上,讨论决定补助额度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报社区党总支备案。  

(二)节日慰问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1、组织推荐。社区各党支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推荐节日慰问对象。慰问对象包括生活困难党员和优秀党员等。  

2、组织审定。基金委员会根据区域统筹、行业覆盖等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慰问名单。  

八、关怀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也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作适当调整。  

(一)社区党员年龄70岁至74岁之间的每人每年定期补助200元,社区党员年龄75岁至79岁之间的每人每年定期补助300元,党员年龄在8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定期补助600元 (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 。由所在党支部提出补助申请,经基金委员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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