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侨办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为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总体部署,我办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本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侨政处展开了自查自纠,现报告如下:
一、侨务行政执法保障中心工作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赢“三大攻坚战”以及扩大内需、建设和谐社会的部署,在侨务行政执法方面,我办牵头制订了《xx市“十二五”侨务发展规划》,在面向各区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衔接工作后,通过了专家论证,正式报市政府批准发布。这是侨务工作首次以专项规划形式列入xx市五年规划体系。规划中提出了“建立在宁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综合性服务体系,以侨界民生问题为重点,做好为侨服务,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侨界”。基本要求包括:建立有xx特色的涉侨法规、政策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建立涉侨矛盾化解机制、侨界民意表达机制,维护侨界稳定等等。
2011年,我办提出的“推进地方侨务立法”和“建立侨界困难群体扶贫救助机制”列入2011年度全市“法治xx十件实事”,并通过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考核。我办侨政处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2011年度法治xx建设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同年,我办制定《xx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1-2015法治工作规划》并实施。
2012年,推进实施《xx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作为我市科技创新法治保障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委《关于实施法治建设工程的意见》,并将“积极实施《xx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定为市侨办当年承办的“法治xx十件实事”工作任务(列“维护民生合法权益”类别)。我办按照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办实际,将《xx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的实施工作纳入本办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实施。
二、侨务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一)推进侨务立法。2011年以来,为适应新侨情,重点解决来宁发展的新一代华侨、华人关心的投资权益、财产权益等热点问题,我办积极推动《xx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简称《办法》)的出台。为完善文本,我办一方面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另一方面走访了市人大、市政协、市法制办、在宁高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归侨侨眷、侨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办法》于2012年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旨在立足xx市情、侨情的变化,对华侨、归侨、侨眷等涉侨人口的合法权益给予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涉侨资源对xx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办法》的出台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对华侨、外籍华人国内权益保障的一次探索性实践,受到国务院侨办的关注和肯定。
(二)制定侨法配套措施
《办法》颁布后,本办与市政府各部门在相应职责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或操作细则。例如:市人社局、市侨办联合修订了“xx市留学人才居住证”制度中的涉侨内容;组织、人社、科技、公安、侨务等8个部门共同制定了《xx市“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服务兑现工作实施细则》;市财政局、市侨办制定了《xx市困难归侨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市民政局、市侨办联合发布《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文件的通知》,将华侨、外籍华人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社区信息系统专门设置了侨务端口;市教育局、市侨办联合发布《关于华侨子女来宁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通知》;市财政局明确将侨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为涉侨人员专门开设了办事窗口,出入境管理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为涉侨人员加急办理证件、签证、签注,等等。目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办法》落实情况总体较好。
(三)组织侨法培训
2012年出台的《办法》是我市第一部以“侨”为主题的政府规章,为确保广大侨务工作者和涉侨群体能够弄清弄懂《办法》条文的内容和含义,更好的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护侨工作,市侨办采取了如下措施:1、组织全办干部培训。2012年4月,我办举行侨法学习培训会,由朱晓煜主任亲自向全办干部讲解《办法》。2012年5月,我办制定了《市侨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办法》的学习列为年度干部法制教育的重点,规定了学习的形式、进度、保障措施。侨法落实的主要责任处室——侨政处则结合处务会,定期举行侨法学习,对
2013年市侨办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本文2013-07-29 15:31:33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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