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乡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准确评价他们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现就量化考核制度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个人工作情况量化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工资”相挂钩的分配机制进行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差别,促使乡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考核原则
考核既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又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我乡“绩效工资”及各种待遇进行统筹安排,适当拉开差距,尽量向服从组织安排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骨干倾斜,建立健全符合乡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考核机构
成立乡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党委计生副书记)
(纪委书记)
(党委组织委员)
(党委宣传委员)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乡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负责对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细化、量化考核以及考核档次的确定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整个考核过程公正、“绩效工资”分配公平。同时,领导小组也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工作,对未涉及的特殊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除市管干部党委书记、乡长外的所有在编行政干部、事业干部和职工(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五、考核时间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
六、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内容以乡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有思想品德、考勤和工作业绩等三方面。
(一)思想品德方面(20分)
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服从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同事之间团结互助、齐心协作;乡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防汛、防火、抢险等关键时刻表现;清正廉洁等方面情况。本项合计20分,由乡全体工作人员集体评定,其中10分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量分,6分由乡其他班子成员量分(一般干部的评定为直接分管领导3分和其余班子成员3分),4分由乡全体干部、职工量分。每个参加评定的人员必须将测评对象分成三个层次以上,并保证评为最低层次的有两人以上。
(二)考勤方面(20分)
1、上班签到满勤(12分),工作日上午8:00-8:30、下午2:30-3:00(夏天推迟半小时)为签到时间,准时签到。上午8:30或下午3:00(夏天推迟半小时)后1小时内到岗签到者,视为迟到,每次迟到扣0.1分;9:30或下午4:00(夏天推迟半小时)后,不予签到。值班人员应于上午8:00、下午2:30(夏天推迟半小时)
关于实行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制度的通知
本文2013-07-17 16:58:49发表“述职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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