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应有新的调解理念
在新时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认清新形势,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各种利益关系发生重大调整,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较大变化,民间纠纷的新情况也不断出现。特别是因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农民负担、城市拆迁、农村征地、有些政策执行的随意性以及不健康心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究其原因,除了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捣乱破坏、无理取闹外,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基层组织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忽视了对群众利益的关注,对群众的抱怨不满和矛盾纠纷没有很好地倾听和解决。为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功能和作用,使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调处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组织网络,整合社会资源
建立调解网络和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力量,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基层稳定工作关键是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
首先,应建立人民调解信息员网络。其主要任务是注意发现和捕捉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及时向调解组织汇报。
其次,成立区、乡镇街道两级调解中心,构筑大调解格局。调解中心内部可根据
新时期应有新的调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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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5-08-12 14:35:00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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