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全面提高“因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而引发,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能力;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社会稳定、避免恶性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依法征收”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优势,快速、妥善完成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xx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现场强制执行、证据保全及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全面指挥协调。
总指挥:xx区区长 朱辉
副指挥:xx区副区长 杨涛
现场执行指挥:区法院 房屋征收办 执法局
现场设置7个行动组
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工作人员阻碍强执进行查处。
交通指挥组:负责疏导交通、工作用车摆放及拖走阻碍、影响强执工作的车辆。
后勤保障组:负责准备强执工作中所需的各类用品、提供现场指挥附属设备,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救护组:负责强执过程中发生恶性突发事件的急救工作。
宣传报导组: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对强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现场摄像照相,并与房屋征收部门配合提供正面新闻素材。
安全保卫组:负责强执工作全程的安全保卫;对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拆除工作组:负责强执现场房屋拆除工作。
五、参加单位、人员及职责
(一)参加单位
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纪检委、政法委、维稳办、信访办、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公证处、财政局、安监局、民政局、交警队、行政执法局、征收办、棚改办、街道、社区、卫生局、120急救、消防队、自来水公司等......
以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此次强制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可指派一名主管领导作为本部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现场的指挥、协调、配合工作。
(二)参加人员
1、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法警10人。
2、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40人(要求5名女执法人员)。
3、区征收办20人。
4、区公安分局干警20人。
5、区纪检委2人。
6、区维稳办2人。
7、区宣传部2人。
8、区安监局2人。
9、区信访办2人。
10、区法制办2人。
11、区公证处公证员4人。
12、区交警队6人。
13、消防大队救火组2组,救火车2台。
14、街道办事处20人,准备相应的运送货物车辆。
15、区卫生局医务组2组,120救护车4台。
16、自来水公司2人
17、承办单位20人。
18、拆除公司50人,钩机2台,铲车4台,翻斗车8台。
(三)工作职责
区人民法院为本次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负责履行法定程序,向被执行当事人送达法律文
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2013-07-10 00:17:11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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