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食安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依法依规监管,突出整治重点和薄弱环节,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粮、肉、菜等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辖区奶站及粮菜种植、畜禽养殖环节的日常监管,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瘦肉精”抽检阴性比率达到100%,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预防和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1、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制度,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关;配合市里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例行监测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2、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生猪、肉羊按规定5%的比例抽检。强化对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和使用数量,并保留相关凭证;加强对养殖场(户)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科学饲养水平;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证明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
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2013-07-08 17:45:37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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