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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三无人员生活保障调查报告

栏目:调查报告发布:2013-06-18浏览:2142下载123次收藏

城市“三无”对象是我市当前城市低保对象中最脆弱、最无助、最贫困的困难群体。依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既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构建和谐津市、幸福津市的重要内容。为全面深入了解“三无”对象生活现状、探究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良策,我局先后下到社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了目前我市城市“三无”对象生活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如何进一步保障城市“三无”对象生活有了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城市“三无”对象187人,其中男性113人,女性74人。从年龄结构上看, 60岁以下的63人(孤儿3人,重病、重残37人,重度精神病23人),60岁到69岁的为53人,70岁到79岁的为38人,80岁以上的33人,均分散居住在城区四个街道、新洲镇和监狱。对城市“三无”对象享受的生活保障,主要是城市低保,此外还享受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以及水费、电费、有线收视费减免、“牵手行”活动救助等政策。

  二、救助措施

  1、提高了生活救助标准。城市“三无”对象是城市低保中最困难的群体,城市低保历经多次调标,“三无”对象一直享受城市低保的最高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救助会精神,今年xx将继续对城乡低保调标。我局在现有300元/月最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350元/月,已上报政府常务会讨论并通过,6月份开始执行,自今年元月起补发到位。

  2、调高了医疗救助比例。开展了医疗资助救助、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即全额资助城市“三无”对象参加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今年将资助200元/人,实行门诊救助,有重大疾病未住院的实行大额门诊救助;因病而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实施临时医疗救助;给予慈善医疗援助。对“三无”对象住院实施重点救助,救助标准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民政局兜底。“三无”对象中因病、残护理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由社区先行垫付,民政局负责落实解决。

  3、落实了丧葬费用。“三无”对象去世后,民政局按政策采取措施拨付3000元的安葬费,殡仪馆免费进行火化。

  三、存在问题

  1、住房状况问题。城市“三无”对象属于分散居住,住房条件普遍较差,卫生环境糟糕,多数为城市中的黑瓦屋、改梁屋,老木屋,由于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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