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老旧院落整治实施方案
乡镇老旧院落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建成区老旧院落整治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全镇老旧院落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保民生、保重点、保必需”的总体要求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创新、完善机制”的实施原则,分三年逐步完成老旧院落整治,有效改善建成区老旧院落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二、总体思路
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各院落实际,按照“乡镇组织,院落业委会实施,部门指导监督验收、院落长效管理”的原则;由镇政府作为院落整治组织责任主体,各社区作为院落整治落实主体,各院落业主委员会作为院落整治实施主体;坚持“镇领导包社区、各科室包社区”,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整体局面;全面实施辖区无物业管理老旧院落的软、硬件建设,确保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配套、环境优美、容貌整洁的整治目标,为推行老旧院落专业化物业管理奠定基础。
三、整治范围
灌口镇辖区老旧院落358个,分为单位家属区、居民自建点、集中安置点、老居民院落等类型。
四、整治内容
对院落内道路、排水、墙面、车棚、绿化、大门、落水管等进行整治,规范停车标线、架空线路、地下小管线等,增设公共照明、门卫室、电子监控、防爬刺、休闲坐凳、健身器材等,清理私搭乱建构筑物。具体整治内容结合各院落实际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摸底调查征求业主意愿进行确定后按程序报批。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张守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海生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唐 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王 平 镇人大主席
林裔龙 镇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刘佳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跃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红萍 副镇长
黄 艳 镇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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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老旧院落整治实施方案
本文2013-06-13 13:19:28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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