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我们主要围绕“严”与“活”两字,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2012年我局社会公众满意评价达到88.38%,政府绩效考核评价获得社会发展类一等奖第一名。
一、财务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严”。一是制度为先。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xx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二是程序为重。将流程优化建设渗透到管理的方方面面,绘制了教育系统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审批流程等,明确了程序和责任;三是执行不走样。将教育经费管理执行情况纳入财政检查、督导评估、绩效考核内容,形成了财政、督导、审计、纪检等部门联动督查考核机制,有效提高了制度执行力。
二、教育经费收支管理“严”。在教育经费管理方面,坚持三个不能突破:一是教育经费的归口管理不能突破。所有教育经费不管来源渠道,其安排和使用要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二是教育经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能突破。收费项目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批,项目不能变更,范围不能扩大,标准不能突破。所有收入必须缴入非税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帐外帐;三是教育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要求不能突破。会议费支出必须事先审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严格控制参会人数、支出标准;公务外出考察须程序审批。将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公务出行费、会议费设定了控制数,超出控制数不合理的单位须做详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理“严”。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概算封顶、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进度拨付、直接支付”要求管理,无预算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能先行启动。物资采购实行“三控制”,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资金来源控制、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执行控制、物资采购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控制。学生免补和资助资金的使用采用三级审核和跟踪督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学生受助资格经学校初审、区县(市)教育和财政部门复核、市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批三层审核认定。
四、资产、资金管理一样“严”
教育局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本文2013-06-10 17:51:01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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