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执法 勤政为民 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乌审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着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园林绿化、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7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执法业务。近年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着力创新城管理理念、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队伍管理,城市管理规范化执法水平逐年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全面改善。
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着力创新城管理念
一是树立“阳光执法,勤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紧紧抓住城市管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基本问题,认清了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应该是“人本位”,而不是“城市本位”,落脚点应该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而确立了“阳光执法,勤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舒适、靓丽、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城管执法中,坚持先服务、后管理、再执法的思想,用服务手段解决7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10%的问题,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堵疏结合,以疏导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创建全国文明旗、全国卫生县城和自治区园林城市的标准,着力落实管理措施;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广开渠道,广纳民言,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认真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初步构建起了“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城管新模式。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民生为先、守土有责”,“出了门就是上班”, “城管工作每天都从零开始”的城管理念;确立了“好班子、好队伍、好思路、好氛围”的城管单位标准,“高品质、高能力、高修养”的城管职工标准,“完成、完好、完美”的城管工作标准。
二、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健全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是我局成立以来始终遵循的管理原则。在局成立伊始,我们就研究制定了《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绩效工资考核暂行办法》、《城管执法队伍督察考评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考勤及请销假制》、《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刚性的激励约束制度,从机制和制度
阳光执法 勤政为民 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本文2013-06-09 15:50:10发表“经验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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