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纪检监察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纪检监察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3年6月8日
“关注民生”是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着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总体来说当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当前正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化,思想观念不断碰撞,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体制转轨期,各项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消极腐败现象还在滋长和蔓延,特别是有些腐败案子趋向层次越来越高,违纪金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狡猾,性质越来越严重,个案到串案、到群案,涉及面大,范围之广,跨地区、跨行业。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贪脏枉法,执法犯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发生;一些不正之风刹而不止,纠而复生,边反边犯,顶风作案等现象比较突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说明: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在机制上还面临诸多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的问题。
一、监察主体缺乏相对独立性,容易造成监督“真空”
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接受服从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还要接受和服从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纪检机关作为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它的一切工作都要在被监督的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并对同级党委政府负责。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自身利益也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如何监察?纪检监察机关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必然会受到权力的干扰和关系网的阻挠,造成“虚监”、“弱监”甚至“不监”的现象。
对策:建立“独立”的纪检监察体制
自己监督自己毕竟不可能达到监督的目的。纪检监察工作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受本级政府的领导,一方面对其部门进行监察,必然受到很多牵制,独立开展工作,少受或者不受外界干预是充分发挥监察职能的要求。建立由上至下相对独立的垂直领导型机构,就不会受到同级地方或部门的制约,对各自为战的政绩需求的局部利益能更好开展监督。同时,因为纪检监察机关运行经费无需同级行政掌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个人前途无需同级党委掌握,势必
当前纪检监察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2013-06-08 10:53:51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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