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生态xx,美丽xx建设,根据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稳步推进。此次整治主要针对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裸露地表的,目光所及的坟墓,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愿意迁移的进入公墓、骨灰堂,其余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集中整治,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县政府成立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乡镇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占土火,联系电话:23223068,传真:23269416)。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3年3月上旬至4月1日)
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清底数等工作。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并采取社会公告、派发传单等形式,做好法规政策宣传,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坟墓底数,查明墓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调查表见附件2)。各乡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情况上报至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植树披绿、
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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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4-28 16:14:59发表“策划方案”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35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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