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国土资源所工作部署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根据会议安排就规划区外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规划区外的建设用地管理:
1、各村成立建设用地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国土工作管理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建设用地管理、地质灾害防范、矿产资源管理和矿山安全等相关工作。其考核由村支两委和国土资源所共同考核。各村务必在3月15日前报镇国土资源所。
2、严格规划。农村居民建房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乱圈乱占,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扩大住宅占地面积。
3、严格审批程序。(1)村民向村民委员会写出建设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征求村民意见并讨论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镇村管所和国土资源所。(3)村管所、国土资源所组成镇宅基地联合调查组对村民委员会审查的建房申请进行抽查,同时村管所出具村民建房选址意见书;国土所收集村民建房的相关资料,进行用地条件复核,合格率达90﹪的,报国土资源局审批,达不到90﹪的,返回村民委员会重新审查。(同时收回申请建房户的原宅基地证);(4)县人民政府批准行文后,国土所填发用地批准书下发到村民委员会,同时村管所、国土资源所、村民委员会到现场放线确认。由村(居)民委员会验线并监督居民实施建房,验收后再将用地批准书发给农户。
4、坚持严格的用地制度,杜绝一户只多宅。村居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一律不予批准。坚持建新拆旧,居民房屋破旧,按规划确需
在2013年国土资源所工作部署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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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4-26 08:43:49发表“发言稿”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wenmi123.com/article/23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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